关于拟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公告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12-23 16: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常州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协助撤销王海荣、吴伟健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函》,王海荣、吴伟健因违反特种设备操作规程等情形造成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第七十九条规定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我局拟撤销王海荣、吴伟健已取得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及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撤销行政许可,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以要求听证。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及电话: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南路150号南通市政务中心裙楼106室,0513—59002767。

特此公告。 

附件:拟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名单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拟撤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