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市场监管领域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领域市设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市监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等相关精神,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起草了《市场监管 领域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反馈意见建议发至:ntsjjfgc@163.com。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6月23日。
附件:《市场监管领域市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征求意见稿)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