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全市药学(药品)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21 16:4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职称办《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通职称办〔2021〕21号)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全市药学(药品)专业中级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从事药品研发、生产、经营、监督、检验等工作,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的申报及评审条件,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以及现行《江苏省药学专业(药品)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资格条件(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

(二)不满足规定学历学位、资历要求的,符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等文件规定的破格申报评审条件,可破格申报。

(三)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职称评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四)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限衔接,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等文件精神,取得相关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对应序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五)按照《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的有关规定,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应材料。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网站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scjgj.nantong.gov.cn/)查阅下载,申报人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进行职称申报(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在线申报时间为2021年6月6日-7月31日。申报人员完成在线申报后,通过系统自主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按本通知要求准备书面申报材料。

(二)单位审核。各单位应对申报人的书面报送材料进行初审,在相应的证书、业绩佐证材料等复印件上签字盖章,并出具同意申报证明。

(三)报送材料。报送材料至市局时,须携带各类材料的原件,复核后予以当场退还。审核中发现本评委会账号无相关人员在线申报信息的,不予受理。平台申报内容与报送纸质材料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的,取消申报资格。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一)书面申报材料相关内容详见《药学(药品)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

(二)申报人员完成线上申报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每份申报表装订成A4尺寸小册子)。

(三)《申报人情况简介表》(严格按照附件2格式,“主要业绩成果”栏必须对照评审条件逐项填写,内容丰富的请压缩字体,一律采用A3纸型打印成一张),一式12份。

(四)对于提交的各类材料复印件,一律采用A4纸型。各单位应检查申报人提交的各类材料,审查核对原件后,各单位需在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予以确认。

(五)所有书面材料题目用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小标题用三号方正黑体,正文用三号方正仿宋,页面排版合理得当。除目录列出的第1项、第2项无需入册外,其余材料需按照顺序装订成为1册(A4尺寸)。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将目录(附件1)粘贴在档案袋封面上。如书面申报材料式样和装订不符合以上要求,一律予以退回。

五、评审答辩费用

根据苏人通〔2002〕104号文件精神,收取评审答辩费:300元/人,费用将在答辩前统一组织缴纳。答辩时间初定10月中上旬,具体答辩时间将提前一周另行通知,申报人须凭本人身份证参加答辩。

六、有关事项说明

(一)本专业工作年限,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后续学历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但必须将全脱产学习时间扣除。现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算。

(二)申报人的资历(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学历、论文、业绩成果等要素的计算均截止到2021年3月31日。

(三)各单位在报送书面资料至市局前,应按单位汇总人员信息,报送《2021年申报药学(药品)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人员名册》电子版(请严格按附件3范本格式填写,包括数字格式应与范本格式相同),将Excel文件电子版发至ntsjjrsc@163.com,邮件主题为:“药学中级+单位名称”。

(四)书面材料集中收取日期:2021年8月2日-8月6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书面材料报送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0楼人事处。

(五)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行程或发热症状人员请勿现场提交材料,可委托他人提交,请现场提交资料人员准备好当日苏康码和大数据行程卡,全程佩戴好口罩。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处联系,联系人:张鹏、张海霞,电话:69818068、69818066。

附件: 1.药学(药品)专业中级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目录

2.申报人情况简介表

3.2021年申报药学(药品)专业中级技术资格人员名册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药学申报资料目录(材料袋封面).doc

附件2药学申报人情况简介表.docx

附件3药学申报名册.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