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代建单位遴选公告
来源: 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发布时间:2021-06-10 16:47 累计次数: 字体:[ ]

一、项目基本概况

1、工程名称: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

2、项目地点:南通通州高新区金桥西路626号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待建空地与南通通州高新区聚丰工业园8号地块

3、项目投资概算:建设总投资约5000万元(以财政批复为准)。

4、项目周期:12个月。

5、项目概况和代建范围:

项目建设地位于南通通州高新区金桥西路626号

现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内待建空地与南通通州高新区聚丰工业园8号地块,其中:高新区金桥西路626号拟建设实验中心工程,占地10亩,总建筑面积约73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9500平方米);南通通州高新区聚丰工业园的8号地块拟建设特种检测中心工程,占地683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4100平方米(计容面积约7500平方米)。

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为全过程代建。包括:

(1)组建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制定管理方案;

(2)负责组织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文件的编制及报审,以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名义办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后的各项建设手续;

(3)会同项目使用单位编制财政性资金预算,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严格执行经批准的财政性资金预算;

(4)负责集中建设项目工程招标,合同谈判、签订和管理工作;

(5)组织集中建设项目的实施,承担集中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及时收集、汇编工程档案资料;

(6)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进度款,审核办理工程价款结算;

(7)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并配合项目使用单位办理不动产登记等手续,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8)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做好质量保修工作;

(9)其他按照约定应当履行的职责。

二、遴选代建单位及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南通市住建局集中建设管理处认定的具有相应资质的代建企业。

2、代建公司的选派的项目主要负责人为该企业正式员工并且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抽调(必要时需建设业主同意方可)。

3、项目管理团队各专业配备齐全。土建、水、电、安装、信息智能化等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满足项目日常管理的需要。

三、投报明细(见附表)

四、代建企业参与遴选要求

1、代建企业按照遴选要求,填写《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代建单位投报表》,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代建单位须由法定代表人(若法定代表人无法参加,可派持授权委托书的代表)携带身份证、《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代建单位投报表》及相关证明文件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谈(2021年6月17日上午9:30;地点:国强路119号南通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楼会议室)。

3、被邀单位逾期不来视为自动放弃。

五、联系人:王振涛18912266809,王跃军13906272111

六、确定选用单位:

由市有关部门专家组建综合评价小组,通过综合评价确定代建单位。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检所

2021年6月10日

国家电动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江苏)项目代建单位投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