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08 14:55 累计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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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研究,现对杨壹婷委员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我市无人机行业管理的建议”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提案提出者时参考。

近年来,无人机行业发展迅速,各种构型及应用场景的无人机不断研发出来。但各无人机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造成很多社会乱象。由工信部组织制定的无人机领域强制性安全标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安全要求》(GB 42590-2023)已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该强制性标准主要覆盖25公斤以下的无人机,该规格无人机占全国无人机存量的90%以上。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无人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将加强新国标宣贯工作,引导无人机产品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关注产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和产品类型标识,发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无人机,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在无人机新国标施行后,力争将无人机纳入国家、省、市级产品质量抽检项目,强化产品质量源头监管。

国务院、中央军委日前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市场监管部门将立足自身职能,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规范无人机相关行为,促进我市无人机市场安全规范、健康有序、充满活力。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