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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暨《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4-21 字体:[ ]

时间:2025年4月21日

主题: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暨《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

参加人: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钱永忠

南通大学副校长 华亮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加明

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吴亚峰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孙亚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郭玉家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 蒋爱龙

主持人: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 缪小娟

图文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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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南通市一直高度重视知识强市建设,致力于以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将知识产权保护作为推动产业升级、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抓手。为了构建全链条保护体系、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于2025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正式施行。今天,我们邀请到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钱永忠,南通大学副校长华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徐加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吴亚峰,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孙亚,市公安局副局长郭玉家,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知识产权局专职副局长蒋爱龙为大家详细解读条例内容,并介绍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成果,以及回答媒体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首先,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局长介绍一下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成果。

徐加明:

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各位企业家代表:

大家上午好!首先,衷心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南通知识产权工作和市场监管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再过5天,就是第25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近年来,南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记“走在前、做示范”的殷殷嘱托,以打造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面向科技前沿的现代工业名城为战略牵引,以服务企业创新需求为基本原则,全力将知识产权“关键要素”转化为高质量发展“关键变量”,开创了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2024年初,我市获评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成为全省第三个知识产权“国家级双示范”城市。一年多来,我们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高点谋划、高位部署,抢抓机遇、实干争先,推动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南通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工作绩效跃居全国第十、全省第一,南通市知识产权局被国家四部委联合通报表扬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开展知识产权地方立法,《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将于4月26日正式施行。南通入选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地区、全国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首批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建设试点城市,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两个领域扩容、三个国家级中心”全部获批。江苏省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推进会暨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大会在通召开。

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是聚焦“四个高”:

(一)聚焦高质量创造,着力激发企业创新“源头活水”。我们实施专利培育“滴灌计划”,以高新技术企业为重点,紧盯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主体,推动创新资源要素向优质企业集聚倾斜,涌现出中天科技、通富微电等118家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推动了创新主体加速壮大,有效引领行业创新发展。2024年,我市知识产权创造实现跨越式增长,全市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首次突破1万件,有效发明专利量达5.4万件,其中企业发明专利占比达89%;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5件,四年时间完成“十四五”目标的156.8%。

(二)聚焦高水平保护,全力构建“严大快同”立体体系。我们着眼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保护高地,让知识产权全链优护、协同守护、即时保护成为“万事好通”营商环境的重要标识。“严保护”就是依法从严保护,2024年,南通共查办专利商标行政保护案件1876件,罚没款1031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亿元;审结各类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案件2863件,最高侵权判赔额达3000万元。“大保护”方面构建了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协同配合的大保护格局,市公检法、版权、文广旅、知识产权、南通海关等七部门联合签署了知识产权行刑衔接合作备忘录,市知识产权、公安、海关联合成立了企业打假维权中心。“快保护”方面构建了“1+3+N”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体系,“1”就是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3”就是南通家纺快维中心、海安家具快维中心和正在筹建的启东(电动工具)快维中心,“N”就是各县(市)区的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同保护”方面做到了专利商标与商业秘密同保护、外观设计和画稿版权同保护、境内知识产权与海外知识产权同保护。特别是实施了知识产权风险防范“指南针计划”和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打造了“知联侨”海外知识产权服务品牌。

(三)聚焦高效率运用,有效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我们实施专利转化“雨露计划”,架起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跳板”。一方面,为产业升级提供硬“知”撑。完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体系,获批建设高端纺织、船舶海工、5G通信等3家省级知识产权产业运营中心,将推动更多创新主体把自主研发技术转化为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新质生产能力。2024年,全市专利转让许可超1万件,新增专利产品备案1036件,71件产品被认定为专利密集型产品,知识产权“密集成势”正在带动产业发展“攀高逐新”。另一方面,助力企业“知产”变“资产”。打造“通知融+通知贷”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品牌,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活动20余场,为银行、保险机构、企业线下洽谈、线上会商“牵线搭桥”,吸引30余家金融保险机构参与,惠及中小企业1500余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登记额突破百亿,达113.6亿元。

(四)聚焦高品质服务,不断提升便民利企水平。我们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改革,积极构建“政府+市场”全要素汇集、全链条发力的服务体系。政府行政服务方面,持续提升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服务功能,目前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80天,压缩比达85%,授权率高达90%,正加快推动预审领域扩容,在原来智能装备和现代纺织基础上,向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新材料领域拓展,届时将基本满足南通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快审需求。市场化商务服务方面,把知识产权服务业作为重要的科技服务业和生产性服务业来攻坚突破,与南通创新区共建南通市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汇聚巡回审判、联勤警务、版权鉴定、协同保护等司法行政资源,整合商标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运营等中高端服务机构,打造长三角一流的“一站式”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将于4月26日正式开园,我们也诚挚邀请大家届时现场体验、深度探访。

各位媒体朋友,南通是一座厚植创新基因的城市,百余年前先贤张謇先生就设计了“魁星”等系列商标,新中国成立后不仅以城市之名“南通”注册了第一件商标,南通乡贤还成功申请了国家专利制度实施之后的第一件专利。站在新时代新征程的新起点,我们将自觉传承“敢为人先”的城市精神和创新特质,以高标准建成知识产权“国家级双示范”城市为牵引,在纵深推进知识产权“四大计划”的同时,加力开展知识产权全链保护、质量提升、强链增效、强企赋能“四大工程”,加快打造创造活力足、保护能力强、运用效益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城市,为南通跨江兴海、勇挑大梁,迈向更高质量“下一个万亿”提供强劲动能。

最后,恳请大家一如既往关心、支持南通知识产权工作,帮我们多宣传、多聚力。谢谢!

主持人:

感谢徐局长的详细介绍。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的建设为全市的创新发展营造了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良好环境,即将施行的《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作为我市知识产权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将填补制度空白、强化协同保护、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在,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钱主任向大家介绍一下《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立法背景、立法主要过程以及贯彻执行要求。

钱永忠:

各位媒体朋友,上午好!

2024年10月30日,南通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1月28日,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条例》将于2025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施行。

一、立法重要意义

(一)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战略,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迫切需要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核心要素,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知识产权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多次强调“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省委、省政府出台《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作出重大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布局。《条例》立足南通实际,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通过地方立法从制度层面推进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为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蓄势赋能。

(二)优化知识产权法治体系,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前、作示范”的迫切需要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不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南通先后获评“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这也对我市知识产权法规保障体系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在此背景下,制定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于更好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进一步推动我市创新型城市建设“走在前、作示范”,具有非常重要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三)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瓶颈问题,完善我市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机制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市积极探索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路径,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但仍然面临一定的难题和挑战,如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能力有待提升,知识产权产出质量和转化效率有待提高,知识产权保护举证难、周期长、赔偿低等问题急需破解等。《条例》的出台,有利于固化我市成功做法和创新经验,推动我市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着力破解知识产权保护瓶颈问题,全面构筑具有南通特色的现代化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切实提升知识产权管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立法主要过程

经中共南通市委批准,南通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计划将《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确定为我市2024年正式立法项目。

(一)加强统筹谋划,科学制定工作方案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于2024年1月16日召开了立法项目启动会,成立了由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法工委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部门参与的立法工作小组。坚持全面谋划、合理统筹,以《南通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中地方立法的要求为工作标准,就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和解决办法、需要建立的制度和采取的措施、对不同群体的影响等问题,制定了工作方案,及时启动法规起草程序,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贯穿立法工作的始终。

(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2024年6月18日,市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草案;6月26日,市人民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审议《条例》草案的议案。为了切实保证《条例》的针对性、精准性和实效性,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姜永华带队赴启东、海门等地开展调研座谈;财经委广泛听取相关部门、企业家代表、人大代表等的意见和建议,向知识产权领域的专家征求意见,形成了《条例》草案审查意见报告。2024年7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条例》草案初次审议后,时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玉琴带队赴广州、厦门等地学习考察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立法情况,并在崇川、通州、如皋等地开展调研座谈。

(三)注重开门立法,广泛征集意见建议

起草过程中,立法工作小组在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网站,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法工委向各市级机关、各县(市、区)发送修改文稿征求意见,向全市500多名市人大代表、基层立法联系点广泛征求意见,邀请省内外立法咨询专家研究论证,并多次将修改文稿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预审,获得了及时指导。立法工作组反复研读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认真研究社会各界反馈的300多条意见建议,对《条例》草案会商修改30多次。

2024年10月30日,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条例》。11月28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条例》。《条例》将于2025年4月26日(世界知识产权日)施行。

三、推进《条例》有效贯彻实施

为了确保《条例》有效贯彻实施,全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要全面宣传《条例》内容,增强社会各界对《条例》的知晓度,组织开展《条例》的学习培训,进一步细化完善工作机制,更好地规范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执法、监督等各项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检查、听取专项工作报告”等形式,加强对《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部门、各单位、人大代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要齐心协力、依法履职,切实将《条例》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南通新实践行稳致远。

主持人:

感谢钱主任的介绍。接下来,有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知识产权局蒋局长向大家解读《条例》具体内容。

蒋爱龙: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是我市知识产权领域首部综合性地方性法规,对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推动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条例共六章五十二条,包括总则、促进、保护、服务与管理、法律责任、附则。下面,我对《条例》的主要内容作简要介绍。

一、明确职责任务,建立更加高效的综合管理体制

条例规定,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应当遵循激励创新、质量优先、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优化服务的原则。一是确立政府及部门职责。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工作的领导,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优化财政投入,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长效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条例同时对园区管理机构、相关部门职责予以明确。二是加强知识产权领域区域协作。推进建设长江口产业创新绿色发展协同区,促进信息互通、执法互助、经验互鉴,推动实现区域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实施机制一体化。三是强化知识产权综合保障。建立政府采购等领域知识产权合规承诺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制度,防范知识产权风险。加强知识产权人才保障,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培养、评价、激励机制。

二、突出重点领域,推动更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服相结合的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和运用机制。一是加强高价值专利培育。围绕船舶海工、高端纺织等重点产业和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低空经济、深远海装备等未来产业,重点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技术、引领性技术的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二是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支持围绕区域特色产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证明 商标,鼓励企业加强商标品牌海外布局;支持推广城市和区域的形象标识、文化旅游标识,塑造特色城市形象。三是加强地理标志培育。建立优质地理标志培育机制,开展海安大米、白蒲黄酒、如东条斑紫菜、吕四海蜇、通州腐乳、海门山羊等本地“通乡优品”品牌宣传推介,提升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力和产品附加值。四是加强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对南通蓝印花布印染技艺、南通仿真绣、如皋盆景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及民间文艺、老字号、中医药等加强促进和保护,优化名录管理和分类服务。

三、赋能产业升级,促进更大价值知识产权运用

着力打通知识产权转化与运用的关键堵点,充分发挥知识产权赋能增效作用。一是推进著作权创造与运用。鼓励和支持作品创作和传播,推动数字经济、文化创意等领域的著作权创造和产业转化。二是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优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风险投资、证券化、信托等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知识产权保险补贴机制。三是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支持其通过多种途径筹资设立知识产权管理资金和运营基金,建立市场导向的存量专利筛选评价、供需对接、推广应用和跟踪反馈机制。四是注重知识产权成果落地。引导企业开展专利产品备案、参与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建立完善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促进高价值专利产出和实施。

四、坚持问题导向,实现更高水平知识产权保护

针对知识产权维权难、周期长等难点堵点,推动建立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公民诚信等协同配合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一是完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具有区域产业特色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健全本市商标保护名录,依法探索专利行政裁决案件简易程序、独任审理,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数据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二是完善司法保护机制。依法落实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等制度,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探索公益诉讼,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针对行业性、地域性突出问题,依法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三是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及时发布动态信息、风险预警和典型案例,指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布局,加强“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服务中心建设,支持保险机构创新涉外知识产权保险产品。四是完善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明确家纺服装、家具家装、电动工具等专业市场开办方知识产权保护责任,包括制定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发现侵权行为主动报告等,对违反规定的设立相应罚则,最高可处一万元罚款。

五、围绕企业需求,提供更高品质知识产权服务

着眼便民利企,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覆盖更广、质量更好、体验更优。一是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援助、纠纷调解等一站式服务。支持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等建设。二是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支持知识产权代理、运营、评估、法律、信息、咨询等服务机构发展,提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支持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吸引国内外优质服务机构落户。三是服务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融合发展,建立知识产权服务对接重点产业、重大项目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产业领域专利信息的分析,为宏观决策、产业规划、企业经营和创新活动提供指引。四是提供助企护企贴心服务。编制发布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引导企业建立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支持开展企业上市知识产权专项服务,指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防范。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认真做好条例的宣贯落实,不断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有力支撑。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主持人:

感谢蒋局长的解读。

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有问题提问的记者请举手示意,提问的时候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记者一:《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明确提出高等院校应当健全知识产权转化工作制度。在此背景下,请问南通大学近年来在专利转化应用方面采取了哪些创新举措,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下一步又将如何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人才和科研优势,进一步推动知识产权在南通的高效转化运用?

华亮:

感谢您的提问!

近年来,南通大学按照国务院《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教育部 国家知识产权局 科技部《关于提升高等学校专利质量 促进转化运用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聚焦江苏省和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要求,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校战略,以推进知识产权管理运营机制体制创新为重点,以培育高价值专利成果为主体,以推动专利技术高效转化实施运用为关键,全面提升学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能力。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统筹谋划布局。学校成立知识产权管理委员会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先后修订出台专利管理办法、专利收储运营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不断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形成了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技术转移中心、服务地方工作处、国家大学科技园、资产管理经营公司“五位一体”的技术转移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获取、维护、运用和保护的综合管理。作为江苏省首批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学校创新形成了“1+4+N”科技成果政策体系,有效激发和调动学校科研人员创新创造的活力,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二是深化校地合作,共促融合发展。学校加快融入地方经济社会主战场,与南通市人民政府签订“名城名校”融合发展战略协议,与南通市知识产权局签署全面合作协议,推动运营中心建设与南通市专利转化重点城市建设同频共振,构建市校联动的专利转化工作体系;与崇川区政府共建“崇川区知识产权运营与发展中心”,与海安市开发区共建高端纺织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与市北高新区共建南通市集成电路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协同开展高校专利成果的培育与转化;与中天科技、寰宇东方等行业龙头企业组建产业协同创新联合体,与江苏经纬等服务机构开展全面知识产权运营合作。通过“政府、高校院所、企业、服务机构”所构成的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共享联动,打出知识产权运营“组合拳”,推进专利技术高效转化实施。近三年,学校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2100余件,转让发明专利超700件,位列国内高校前70强。我校承担的省级“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和“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均以“优秀”等级通过绩效考核验收工作,获评“江苏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江苏省技术转移工作先进集体”,技术转移中心连续五年入选全省科技服务业“百强”机构,专利转化成效先后在江苏省教育厅官方网站、中国知识产权报等主流媒体上进行报道。

三是聚焦重点产业,持续精准发力。学校聚焦纺织、医学、电气等优势应用性学科,围绕地方重点产业,开展知识产权发明披露和专利申请前评估,强化以市场为导向,开展重大基础核心专利技术布局,通过建立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技术转移、商业模式的专利协同运用新机制,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的精准对接。比如,学校联合南通新帝克单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文凤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龙头企业,成立了江苏省“安全防护用特种纤维复合材料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通过从前沿基础研究到高价值专利运用的全链条协同创新,形成了一批具有工业化应用背景的科研成果;其中10余项高价值专利成果在甘肃靖远-会宁G247、南宁-友谊关G7211高速公路、京张铁路隧道等重大工程实现应用,引领了产业转型升级。

凭借技术创新的强劲引擎、制度建设的坚实路基与知识产权举措的有力保障,学校持续刷新着自己的“成绩单”,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道路上稳步迈进。下一步,学校将继续以创新为驱动,以转化为目标,以实施运营中心实体化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升工程、高价值专利培育与转化工程、知识产权运营生态圈联动工程、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改革试点工程等五大工程为抓手,充分发挥高校学科、人才和科研优势,努力促成更多的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地方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通大力量。

谢谢大家!

记者二:《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规定了人民法院应当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等内容,请问人民法院在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将采取哪些举措?

吴亚峰:

一是贯彻落实“最严格保护原则”。深化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改革,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确保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和保护强度与创新贡献程度成正比,用足用好法律规则,让“真创新”受到“真保护”,“高质量”受到“严保护”。统筹公正合理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坚持分类施策、倡导诚信诉讼,妥善处理知识产权批量案件,严厉打击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滥用诉权等阻碍创新的行为,确保公共利益和激励创新兼得。

二是进一步增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大局的精准性。聚焦南通船舶海工、装备制造、建筑纺织等重点产业发展,加大对“专精特新”企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原始创新成果的司法保护力度,激发市场主体创新活力,依法促进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现代化产业体系上,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贡献度。

三是在协同保护上继续下功夫。进一步落实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建立的联动对接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双轨保护效能。聚焦长三角一体化战略及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建设,抓牢《苏锡常通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长三角集群产业跨地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机制》等协议落实,进一步加强区域间司法协作,共同为区域科技创新赋能,为一体化发展护航。

记者三:

请问公安机关针对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采取了哪些措施?

郭玉家: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

知识产权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和竞争力核心要素,是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催化剂、经济发展的加速器,发挥着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双重功能。南通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支撑新质生产力发展和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的总要求,深入践行“创新、主动、规范、协同、精细、务实”新警务理念,瞄准“干最好、扛红旗、争一流”目标,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形势保护工作向更高目标发展。今年一季度,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19起,同比增长60%,抓获犯罪嫌疑人36人,同比增长76%,实现了立案、抓获双增长。

一是全面提升打击体系建设。坚持以“守正创新、形成特色”为导向,紧紧围绕专业队伍建设、重大案件攻坚、警务服务提质和风险源头治理4大领域,持续完善“专业+机制+大数据”新型警务运行机制,积极构建合成作战模式,强化警种协调联动,形成专业警种促发、多警种同步参战、多手段融合支撑的工作格局,通过全链条保护模式覆盖创新主体培育、违法风险预警、违法犯罪打击等环节,实现精准滴灌式保护。

二是全面完善防护体系建设。持续深化与行政执法、检法机关和社会团体的联动协作,推动行政执法力量与刑事司法力量深度融合,以统一行政刑事案件证据标准为切入点,优化行刑衔接工作机制,通过风险预警、专项打击、案件复盘、以案促改,及时堵塞问题漏洞,做到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总结,全方位、全环节实施知产保护,全力压缩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空间。

三是全面优化服务体系建设。强化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联勤工作站(点)群建设,推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直达创新能力突出、先进技术密集、侵权风险易发的企业,积极与企业“面对面”“点对点”对接,让知识产权联勤工作站(点)成为服务企业的纽带,切实提高在通企业安全感。完善公安云服务平台,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服务管理网络,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的能力。

四是全面构建全民共治体系。拓展公安政务服务“一张图”布局,明确各类涉知识产权犯罪线索举报途径、报案标准;推动商业秘密保护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企业开展商业秘密风险体检,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利用公安微警务,公安发布等媒体平台,宣传法律知识,发布典型案例,提升群众识假辨假能力。积极推行订单警务模式,细化服务流程、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一点受理、内部流转、高效办理”。

南通公安将以“征程未有穷期”的奋进姿态,持续锻造知识产权刑事保护的制度韧性、执法锐度与治理指挥。通过“战略定力+创新突破”的双轮驱动,在行刑衔接、跨区域执法、风险防控等机制创新上探路领跑,让每一起案件的雷霆出击都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硬注脚。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媒体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记者四: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区建设过程中,检察机关将如何立足检察职能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孙亚:

好的,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南通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对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标准,深入落实“万事好通”4.0营商环境提优举措中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具体要求,以知识产权高质效检察履职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一是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一视同仁对待各种所有制企业,对侵犯各种所有制经济知识产权和合法利益的行为实行同责同罪同罚;紧盯知识产权领域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企业需求;强化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司法,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二是全方位融入重大发展战略。加强对高新技术、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加强涉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促进新质生产力加快发展。一体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加强对计算机软件、数字版权等新类型作品和文化遗产检察保护,服务保障文化强国建设。

二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加大对各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惩治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出庭支持公诉工作;用好抗诉法定监督形式,加强对知识产权生效民事裁判、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监督;提升行政生效裁判监督的精准度,促进商标、专利授权确权领域执法司法标准统一;依托食品药品安全等公益诉讼法定领域,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推动地理标志与产业发展、文化传承、乡村振兴有机融合。

三是创新协同保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1+8+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优势,进一步完善与行政机关数据共享、综合研判、线索移送、监督协作等工作机制。加强检察工作与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对接融入,在知识产权中心设立检察听证室和诉前调解室,弘扬和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民事检察和解等制度优势,探索建立有南通特色的知识产权刑民衔接机制维权保障机制。

五是依法保护企业商业秘密。对照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要求,加大对企业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密集型等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出台《南通市检察机关商业秘密保护指引》,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开展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争创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事例。

南通检察机关将对标示范区建设标准,深入落实《南通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进一步彰显知识产权检察集中履职的机制价值,努力用高质效的检察履职书写知识产权保护的更优答卷,为进一步服务保障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服务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谢谢!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记者提问环节到此结束。各位媒体朋友还有什么需要深入了解的,可以在会后与相关负责同志进行交流。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领导、嘉宾和媒体朋友们的参与。希望大家能够持续关注南通市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共同助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祝大家工作顺利,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