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0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1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3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4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白蒲镇文昌农贸市场崔建兵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白蒲镇文昌农贸市场崔建兵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85公斤,已销售2.8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白蒲镇文昌农贸市场崔建兵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烧烤味腰果
(一)抽检基本信息。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味腰果,酸价(以脂肪计)(KOH)、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60公斤,已销售160公斤,召回4公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107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百合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千家惠分公司销售的百合,其中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千家惠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公斤,已销售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上游供货商进行了立案查处。
四、状元糕(糕点)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利客食品厂生产的状元糕(糕点),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利客食品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00 袋, 共计108公斤,已销售600 袋, 共计10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利客食品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00元,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玉米淀粉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惠易特超市销售的玉米淀粉,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味之诺调味品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惠易特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 袋, 共计3公斤,已销售10 袋, 共计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予立案。
(三)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味之诺调味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 箱, 共计67.50公斤,已销售9 箱, 共计67.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味之诺调味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松子王(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市宜悦联华超市销售的松子王(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市宜悦联华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4.30公斤,下架0.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市宜悦联华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70.8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海苔肉松蛋卷(肉松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布谷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肉松蛋卷(肉松味),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江苏布谷鸟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 箱, 共计3公斤,已销售1 箱, 共计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首次出现该违法行为,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杨梅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润珏生鲜超市销售的杨梅,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润珏生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80公斤,已销售8.8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鳝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士英海鲜店销售的鳝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士英海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46公斤,已销售2.4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士英海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6.4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清水莲藕(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旺客来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清水莲藕(酱腌菜),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旺客来超市有限公司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公斤,已销售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上游供货商进行了立案查处。
十一、长豆(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市润客隆超市销售的长豆(豇豆),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润客隆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二、杨梅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千家惠分公司销售的杨梅,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千家惠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 盒, 共计3.30公斤,已销售10 盒, 共计3.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对上游供货商进行了立案查处。
十三、枣肉干(水果干制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销售的枣肉干(水果干制品),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马塘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 袋, 共计2.50公斤,已销售10 袋, 共计2.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四、海苔味腰果
(一)抽检基本信息。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味腰果,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60公斤,已销售160公斤,召回7公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西丽生物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107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五、支云头道零添加酱油(酿造酱油)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销售的支云头道零添加酱油(酿造酱油),全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为如皋市华阜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为南通支云酿业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海门文峰大世界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 瓶, 共计8.70公斤,已销售20 瓶, 共计8.7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华阜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0 瓶, 共计174公斤,已销售400 瓶, 共计174公斤,召回130瓶共计56.55公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华阜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委托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支云酿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委托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74公斤,已销售17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支云酿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314.1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