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1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6-01-14 16:20 累计次数: 字体:[ ]

近日,江苏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中涉及我市14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油条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对如皋市如城街道黄玉华店铺销售的油条进行抽样。于2025年9月28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如皋市如城街道黄玉华店铺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2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如城街道黄玉华店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饮用纯净水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9月13日和9月14日分别对海安千百汇超市胡集加盟店、海安易德购超市销售的饮用纯净水进行抽样。两超市销售的纯净水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嘉海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分别为2025年6月10日和2025年8月24日。商标分别为“滋优滋在”、“勤臻”,规格型号均为520ml/瓶。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于2025年9月30日出具两份检验报告均显示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千百汇超市胡集加盟店、海安易德购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海安千百汇超市胡集加盟店从厂家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40瓶,已销售完毕。海安易德购超市从厂家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400瓶,已销售完毕。两家单位均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两家当事人均决定不予立案

(三)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嘉海佳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0744瓶,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嘉海佳食品有限公司作出罚款7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9月15日对海安华府盒小马生活超市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样。于2025年9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华府盒小马生活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决定不予立案,违法线索已移送至东台市市场监管局。

四、中老年高钙奶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9月22日对通州区刘桥镇玉霞超市销售的中老年高钙奶进行抽样。该产品标称生产企业为徐州和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5年1月6日。规格型号为250mL/盒。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于2025年10月17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刘桥镇玉霞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箱共200公斤,已销售29箱共145公斤,查封11箱共5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不合格的中老年高钙奶11箱共55公斤的决定。

五、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海关综合技术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2日对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黄鳝进行抽样。于2025年6月4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供货商王兆龙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六、荔枝

(一)抽检基本信息。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7日对如皋市金娟百货超市销售的荔枝进行抽样。于2025年6月20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金娟百货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25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决定不予立案,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嘉兴市市场监管局。

七、山药

(一)抽检基本信息。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根据2025年江苏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9日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墩头加盟店销售的山药进行抽样。于2025年6月18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墩头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1公斤,已销售3.5公斤,下架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墩头加盟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7.93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八、红薯

(一)抽检基本信息。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江苏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计划,于2025年5月20日对海门市罗登超市销售的红薯进行抽样。于2025年6月13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罗登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市罗登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6.33元,罚款800元的行政处罚。

九、小台芒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8月14日对通州区二甲镇悦欧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小台芒进行抽样。于2025年8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通州区二甲镇悦欧食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4.6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决定不予立案,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崇川区市场监管局。

十、大葱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管局2025年监督抽检计划,于2025年8月13日对崇川区鲜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大葱进行抽样。于2025年8月29日出具检验报告显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崇川区鲜恰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公斤,已销售完毕。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未有召回。经调查,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对供货商崇川区翟胜厚蔬菜批发部进行立案查处。

十一、鲜百合

抽检基本信息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被抽检单位名称

检测单位

不合格项目

产品控制情况

行政处罚

负责核查处置单位

购进

销售(未销售)

封存方法(下架)

召回

1

海安奥体润万家购物中心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技术研究所)

镉(以Cd计)

2.50

公斤

2.50

公斤

/

/

不予立案,对上游供货商海安高新区王柳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2

海安润好食品店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技术研究所)

镉(以Cd计)

2.50

公斤

2.50

公斤

/

/

不予立案,对上游供货商海安高新区王柳店铺进行立案查处

海安市市场监管局

十二、餐具

抽检基本信息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被抽检单位名称

餐具名称

检测单位

不合格项目

行政处罚

负责核查处置单位

1

崇川区今春顺餐饮店

盘子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技术研究所)

大肠菌群

警告

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张侯吉餐馆

筷子

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江苏省理化测试技术研究所)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

警告

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