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5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6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7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杨梅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盛田水果经营部销售的杨梅,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崇川区盛田水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13公斤,已销售21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荔枝(白糖罂)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星联万家超市联佳加盟店生产的荔枝(白糖罂),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如皋市星联万家超市联佳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50公斤,已销售5.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红高粱酒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鑫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红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生产企业为南通市万金亭酿酒厂,委托生产企业为江苏品谷香酒业有限公司。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鑫客隆购物广场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 瓶, 共计12公斤,已销售6 瓶, 共计1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鑫客隆购物广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万金亭酿酒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0 瓶, 共计120公斤,已销售50 瓶, 共计100公斤,召回10瓶, 共计20公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万金亭酿酒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00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委托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湾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江苏品谷香酒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委托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0 瓶, 共计120公斤,已销售50 瓶, 共计100公斤,召回10瓶, 共计20公斤。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江苏品谷香酒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鲜活鲫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富利来市场(宋卫菊)摊位销售的鲜活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该单位,并对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富利来市场(宋卫菊)摊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公斤,已销售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启东市寅阳镇富利来市场(宋卫菊)摊位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海南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阔客超市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海南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阔客超市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公斤,已销售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阔客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14.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