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524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2-11-10 16:46 累计次数: 字体:[ ]

徐孝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餐饮外卖服务的市场监管,规范配送流程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结合相关部门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网络餐饮外卖服务日益受到大众的青睐,消费者足不出户即可点餐,外卖食品安全关系到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也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局一直将网络餐饮服务监管作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工作,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一、严格资质审查,把好准入关口

督促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行政审批部门严把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查关口,对申请从事网络餐饮服务的单位,到现场进行审查,对达不到食品安全要求的餐饮服务主体,一律不予许可。督促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入网餐饮服务者的资质核查,

重点检查各主体持有营业执照与经营许可证有效性,网上公示的许可证经营地址等信息与实际一致性,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餐饮场所布局流程、设备设施配备、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等。对于证照不齐全、没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其他不具备许可条件的主体,一律禁止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严把主体入网审查关口,确保主体资质合规且线上线下一致,同时加强对配送人员的资质审核和监管,对新进配送员工的个人身份信息、健康状况做严格的审核,倡导配送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二、健全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一)严格规范管理。督促指导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围绕交易主体备案、管理体系建设、审查登记与抽查监测、风险隐患防控、配送环节管理等五个方面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压实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指导第三方平台强化内部管理体系建设,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专门机构和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并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投诉举报处理等制度。督促第三方平台加强对入网商家的日常巡查和监测,规范入网餐饮服务主体食品经营许可证、量化分级等信息公示,对自查发现和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采取下线等处置措施,切实履行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

(二)加强线上监测。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对平台内入网餐饮服务主体定期进行全面集中清查与分类梳理,重点解决平台内入网餐饮服务主体的合规性问题,对食品经营许可(小餐饮备案)不合规、信息公示不规范不完整、线上线下不一致、许可后经营条件未能持续保持的“问题商户”实行“一店一策”、分类处置,对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及时下线,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及时跟进,依法严肃查处。实施双向数据比对,依靠大数据技术,对入网餐饮服务主体信息和监管部门许可数据进行双向比对分析,由第三方平台对问题数据逐条逐家核对清查。加强入网评估监测,依托第三方机构力量,分批次对入网餐饮服务主体进行在线监测、现场评估,倒逼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全面排查整治,加强监督管理

(一)开展专项整治,消除风险隐患。组织各地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有机结合,围绕突出问题,按照“线上线下”监管一致性原则,进一步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自建网站餐饮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加大对线下实体餐饮服务主体监管,特别是城市综合体、小餐饮集中区、学校周边等餐饮聚集区域的检查。针对入网餐饮服务主体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和健康管理、食品原料采购、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配送人员及过程管理等重点环节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问题整改,消除风险隐患,落实闭环管理。2022年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9568人次,检查主体4356家,发现并整改问题204条,立案查处29件,罚没款31万余元。

(二)依托数据分析,提升监管效能。针对入网餐饮服务主体存在资质不合规、线上线下不一致等问题,开发建设主体数据对接平台,打通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数据通道,将已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的餐饮服务主体信息及量化分级等级评定等动态监管信息向第三方平台开放,用于对新入网餐饮服务主体许可信息的实时查询,严把主体准入关。同时,根据第三方平台提供的入网餐饮服务主体信息与“智慧食安”主体数据库入库比对,形成网络餐饮服务主体独立的数据库,为基层强化监管提供数据支撑。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对主体数据比对中发现的问题数据,第一时间推送给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督促第三方平台逐条逐家进行核对清查,并限时整改闭环。

(三)加强配送管理,完善考核机制。多次组织外卖配送公司召开专题会议,指导各公司对外卖骑手配送行为评价进行修改和完善,督促第三方平台及外卖配送公司加强对外卖骑手管理,优化配送管理制度,解决外卖配送行为不规范、不安全的问题。会同公安等部门督促第三方平台及外卖配送公司将外卖配送箱不清洁卫生、外卖骑手交通违规等行为采取积分扣除、绩效处罚、停号处理等措施,与外卖骑手的个人绩效挂钩,规范外卖配送行为,保障外卖食品配送安全。积极培育一批“示范外卖骑手”,宣传推广先进经验。鼓励在市区大专院校、住宅小区规定区域设置“外卖小屋”等标准化配送站点,规范配送中转环节。

四、推进“明厨亮灶”,引导行业自律

(一)以“后厨直播”为抓手。依托“互联网+明厨亮灶”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把餐饮外卖主体纳入实施范围。通过“一店一码”“一桌一码”和“扫码直播”等方式,消费者在等餐或点餐时可通过手机扫码、“E通后厨”微信小程序、南通百通APP,实时查看后厨食品加工操作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以与外卖平台对接为支撑。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推进市场监管部门云平台与网络订餐平台视频信息对接项目。归集餐饮提供者后厨视频,推进与美团、饿了么等网络订餐平台的视频对接。通过社会监督与社会共治,倒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行为。消费者通过app点餐时可以直接看到后厨加工,让消费者下单消费更安心,营造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

(三)以提升企业积极性为基础。积极推进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E通后厨”微信小程序、南通百通APP等对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外卖主体给予流量倾斜,为餐饮外卖主体增加引流获客机会,从而吸引更多餐饮外卖主体加入“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五、推行“食安封签”,强化溯源管理

督促指导美团、饿了么等平台在入网餐饮服务主体中大力倡导、推进使用“食安封签”。探索通过技术支持,将订单小票与“食安封签”功能合二为一,商户打印小票时,封签上会随餐打出溯源二维码、实现“一餐一码”,扫码即可获得详细的订单信息。通过二合一的“食安封签”,“贴”出了放心消费的保障,“守”住了外卖食品的安全,也为监管部门实现外卖餐饮服务“全链条”监管提供了有力支撑。

六、严管食材包材,保障食品安全

(一)推行“放心食材”。督促入网餐饮服务主体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归档留存制度,加工使用质量安全、来源可查的食材,采购食用农产品查验并留存“一证一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和食品安全“一票通”溯源单)。鼓励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主体加入放心肉菜供应链联盟,通过基地直采直供。

(二)推行“放心包材”。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主体提供无毒、清洁、卫生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采购使用取得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资质企业生产的容器、餐饮具和包材,及时索取产品合格证或检测合格证明。配送有保鲜、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特殊要求食品的,采取能保证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由商务部门督促指导第三方平台、餐饮外卖主体使用可降解的食品容器、餐饮具和包装材料。

七、引导各方参与,促进社会共治

大力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倡导绿色环保、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及时发布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示,加大宣传力度,提醒消费者在外卖订餐时注意相关主体许可资质,尽量选择熟悉的、有实体门店的网络餐饮服务主体,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组织各地强化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发证部门与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之间的许可信息交换,提高资质审查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实施食品安全有奖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消费者举报网络餐饮服务违法行为的积极性,强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同时有效发挥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与维权作用,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网络餐饮服务各主体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开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探索制定绿色外卖地方标准,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和社会共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网络餐饮服务消费的安全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和风险严控,聚焦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时段,加大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食品安全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做到违法必究、处罚到人,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

二是加强诚信管理体系建设。将入网餐饮服务主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纳入信用档案。对守信者,加大宣传力度,树立示范榜样,优先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对失信者,加大监督检查或者抽查频次,向社会公开曝光,进行限定范围的公示或者书面告知,加大联合惩戒的力度,形成失信预警、惩戒、行业禁入和退出的主体责任落实长效保障机制。

三是探索制定绿色外卖标准。发挥标准的引领和规范作用,会同商务等部门积极探索制定绿色餐饮外卖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坚持安全、健康、环保、集约理念,涵盖绿色食材、绿色餐具、绿色烹饪、绿色配送、绿色消费等方面内容。加大对绿色餐饮的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开展绿色餐饮外卖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宣贯培训。鼓励各地认真总结推动绿色餐饮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宣传优秀典型案例,在全社会树立“绿色发展”典范,引导社会餐饮服务主体共同践行绿色发展理念。

四是加大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力度。督促指导入网餐饮服务主体通过平台公示主要食材、使用的食品添加剂等信息,公示每日购买的食用农产品(蔬菜、肉制品、蛋制品、水产品等)“一证一票”信息,公示购买使用的包材生产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和每批次采购票据。对于未公示的网络餐饮服务主体,加大食材包材抽检力度,及时发现、处置不合格产品。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