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益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社区团购予以监管的建议》收悉。我局对您提出的建议意见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社区团购”作为市民生活物资采购的一种新兴方式,一方面方便群众生活,另一方面也存在违规经营等问题。正如您建议中指出的,应当严格执法,加强监管。近年来,我局依据部门职责,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加强依法监管、规范发展,对社区团购所引发的问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是对相关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对在我市可能涉及社区团购业务的电商平台等开展调查摸底,对相关平台开展行政约谈。调研了解各家平台的相关促销方案,告诫其各种促销行为可能存在的违法风险点,督促相关平台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持续强化社区团购监管执法。先后部署开展“零号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网剑行动”、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等专项行动,加强线上监测,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侵权假冒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平台企业承担商品质量、食品安全保障等责任规范经营,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的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是加强投诉举报处理。密切关注抖音、微博、濠滨论坛等新媒体相关舆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督促社区团购走向规范化,维护线上线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规范健康发展。
四是加强消费提示。对社区团购易出现的消费纠纷发布《社区团购消费提示》,就正规渠道购物、熟悉团购流程、谨防低价陷阱、认清促销规则、留存购物凭证五大方面内容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权益受损。
作为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我们对社区团购的监管还存在一定的困难:社区团购已集中在阿里巴巴、腾讯、京东、美团、拼多多、滴滴等头部互联网平台企业,我市辖区内没有上述企业分支机构,难以实施直接监管;低价倾销认定、反垄断执法等属于省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事权,执法办案难度较大;社区团购违法行为市场领域广、商品类别多、违法行为复杂,调查取证要求高;普通民众对社区团购认识有待进一步提升,特别是容易被小恩小惠诱惑的心理基础短期内难以消除,甚至容易形成执法办案阻力。针对这些问题,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研究和应对。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综合运用提醒告诫、政策指导、诚信自律、线上监测、行政处罚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社区团购经营行为的监管执法。
一是加强网络监测。依托网络监测平台,对重点社区团购平台移动端网络交易情况实施专项监测,密切关注价格波动、促销宣传等经营情况。
二是突出监管重点。重点监管社区团购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滥用自主定价权行为,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社区团购“九不得”规定,公开曝光社区团购违法典型案例,引导社区团购平台和商户自觉规范经营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真诚地希望您继续关注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并对我们的各项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