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市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制售假酒、掺假掺杂、假冒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酒类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酒类产品违法违规案件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制售假酒行为: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假酒;在黑窝点制假售假;非法印制和销售假冒酒类产品包装和标签标识等协助造假行为。
2.掺杂掺假问题:以食用酒精、香精香料勾兑冒充固态法白酒、原酒、葡萄酒、果酒、黄酒等产品;以葡萄汁冒充无醇葡萄酒;以薯类、糖蜜等非谷物食用酒精冒充谷物食用酒精等行为。
3.“两超一非”问题:白酒、葡萄酒等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养生酒等配制酒超限量添加食品添加剂;配制酒、其他蒸馏酒、啤酒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行为。
4.假冒侵权行为:侵犯注册商标、地理标志专用权;仿冒知名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伪造冒用质量标志、产品产地、他人厂名厂址等行为;
5.虚假商业营销行为:宣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以“特供”“专供”“内供”党政机关和军队名义进行虚假营销;将非固态法白酒、配制酒宣传为固态法白酒等行为;
6.餐饮服务环节醇基液体燃料与酒类产品混存混放、管理不当,以及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线索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24小时)
2.网络平台:全国12315平台(https://www.12315.cn)、全国食品安全内部知情人举报系统(https://spjb.samr.gov.cn/)、“南通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我要投诉”栏目
3.来信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处,邮编:226000(信封请注明“酒类线索举报”)
举报内容应真实、具体,尽可能提供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照片、视频、票据、聊天记录等)。市场监管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查证属实的举报线索,按规定予以奖励。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