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后评估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5-13 15:2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客观、准确了解《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通市监规〔2023〕1号)(以下简称《规定》)自实施以来取得的成效,科学评价其合法性和合理性,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制度,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规定》后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征集意见。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6月3日

二、征集内容

《规定》自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有关意见建议。

三、征集方式

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众瓴律师事务所(南通市崇川区崇文路1号启瑞广场19楼,邮编2260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市监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373235515@qq.com。

附件:《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通市监规〔2023〕1号)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

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免罚、轻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规定》的通知(通市监规[2023]1号).pdf

通市监规[2023]1号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