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南通市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评价体系建设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南通市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提升评价体系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项目预算:8.8万元;
4.最高限价:8.8万元;
5.采购需求:对与消费紧密关联的“商场、外卖、物业、文旅”四方面进行测评,线下测评样本不低于800个(每类场景约200个样本);线上调查活动回收不低于4000个有效样本,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6.服务期限: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单位满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的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磋商,请提供)。
5.供应商没有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6.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磋商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响应供应商作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9月5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和采购人工作人员(联系人:黄先生,电话:0513-69818315,邮箱:1944401780@qq.com)联系,将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加盖公章(见附件),扫描件发至邮箱。邮件主题“项目名称简称+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应包含公司名称全称、联系人、职务、联系电话等,邮件附件命名“附件:采购文件领取申请表”。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5日17:00时。逾期不再发放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磋商开始时间:2025年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130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开启
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9月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3楼1304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崇川路106号;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13-69818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