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明确规定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健全企业责任体系,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10月10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第一时间开发出“南通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系统”,实现“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动态管理。目前,全市首批344家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已试点纳入管理系统,借助信息化系统有效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防范风险隐患,提高监管效能。
一是实现食品安全管理网络“线上”组建。通过微信小程序帮助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在线建立和维护基于“食品安全员、食品安全总监、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级责任体系的食品安全管理网络,基于不同管理角色赋予其线上管理职责,做到“角色明、职责清”。
二是实现风险管控信息“实时”报送。基于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动态管理机制,管理系统设计“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三级风险动态管控清单模板,企业人员通过微信小程序在线填写“食品安全员日报(管控记录)”、“食品安全总监周报(排查清单)”和“企业主要负责人月报(会议纪要)”,实时报送至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三是实现风险管控履职“自动”提醒。管理系统设置每日17点、每周五、每月28日三个时间节点,对未在规定时间节点前报送风险管控信息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相应责任人员和所在市场监管分局定时开启短信提醒,压实个人、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三方责任,确保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及时有效落实。
通过一个月的试运行,11月1日起“南通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管理系统”正式上线,在全市所有特殊食品生产企业、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规模以上食品(含特殊食品)经营主体全面推广使用,为进一步健全全市食品安全现代化治理体系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