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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地方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发布实施 来源: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12 字体:[ ]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督促学校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广大在校师生饮食安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了南通市地方标准《学校食堂管理规范》,并于近日正式发布实施。

    该地方标准从组织管理、主体责任、经营管理、设施设备、有害生物防制、人员管理、过程控制、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营养管理和反食品浪费等10个方面作出了相关规定,适用于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注重规范,保证科学性。该地方标准内容保持与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规定相一致,语言表述严谨准确,各方面要求均符合规范,保证标准的科学性。

    坚持创新,突出先进性。该地方标准广泛借鉴全国各地学校食堂的先进管理经验,充分听取一线监管人员和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意见建议,多维度吸收、采纳优秀的管理方法和创新理念,突出标准的先进性。

    结合实际,强化可行性。该地方标准充分考虑不同类别学校的不同情况,结合实际需求,坚持实践观念,通过分类细化具体规定,强化标准的可行性。

    《学校食堂管理规范》既符合规范要求,又彰显地方特色,更贴近学校实际。该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可以有力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全力筑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坚固防线,有效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