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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质标中心开展口罩企标评估,助力把好口罩产品质量关

来源: 南通市质量技术和标准化中心 发布时间:2020-03-24 字体:[ ]

新冠疫情已到决胜阶段,由于前段时期口罩等物资需求量猛增,造成了物资短缺供应不足,为此我市很多企业组织建设新生产线投产生产口罩,加之当下国外疫情快速蔓延,我市诸多企业生产的口罩用于支援和出口海外,质量直接关乎国家声誉及形象,把好口罩的质量关口尤为重要。

质标中心积极响应和配合市局开展的“加强民用口罩质量监管”工作,及时开展口罩企标评估,并出具《南通市“口罩”企业标准现状及对策分析》报告。截止2020年3月11日,在全国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公开声明的有效南通市口罩企业标准共计26条,其中2020年2月之后上传17条,占比为65.38%,因涉及到转产口罩,多数企业对口罩标准没有深入分析研究,关键技术指标多直接采用GB 2626-2006、YY 0469-2011、YY/T 0969-2013、GB/T 32610-2016等相关标准技术指标,或者降低等级采用。市质标中心对26家口罩企业标准的合规性、准确性,包括质量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的要求进行了全面评估,其中24条口罩企业标准含有中间过滤层,规定了PFE或者BFE技术指标,即具有防护效果,占比92.31%。11条口罩企业标准的名称含有“防护”字样,含有“防护”字样口罩标准的非油性颗粒物过滤效率达到90%及以上的占比63.63%,含有中间过滤层的比例为100%。

总体分析,南通市口罩企业标准较规范,但因国家基础标准对口罩的术语和定义及基本防护性能指标没有统一规定,特别是口罩名称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使用“防护”字样没有统一标准,考虑到老百姓在选购口罩时,关注的最多的应该是产品名称,我们对使用“防护”字样名称的口罩标准进行了分析,通过分析使用防护字样的口罩标准具有较好防护效果的占63.63%。

市质标中心近期对南通市口罩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指导,推荐企业优先执行《GB/T 32610-2016日常防护型口罩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如果主要技术指标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可以在制定的口罩企业标准名称中标注“防护”字样,但是建议按照《江苏省标准监督管理办法》第27条规定,对低于GB/T 32610-2016国家推荐性标准的技术指标进行明示。质标中心将积极向企业提供免费技术咨询,通过电话、视频、微信等多种方式服务企业,帮助解决在实际生产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