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206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6: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月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从“菜篮子”到“健康餐”食品安全保障的建议》已收悉,结合相关部门会办意见,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监管执法、检验检测、全程追溯等综合治理机制。2023年,全市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达81.52%,农业部门市级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9.36%;食品经营领域食用农产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稳中向好,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得到持续有力保障。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不断完善。通过多年的建设,农业农村部门在全市基本建成了“市、县检测中心+乡镇检测室+村(居)检测点”四级检测机构+第三方检测+企业自检的“4+1+1”检测体系。2023年,我市还建设了150家村级农产品承诺合格证服务点,向农户免费提供农残快检和合格证打印服务。每年全市种养殖环节开展农产品定量检测约1.3万批次、定性快检约27.5万批次、胶体金快检约3.5万批次。

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构建批发市场检测、农贸市场自检、监管部门联动快检、实验室法定检测的“四位一体”检测体系。不断提高快检工作有效性,提升快检工作规范性。2023年,全市共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1547111批次,其中疑似阳性3946批次,按照规定进行下架或退市处置食用农产品约26600公斤。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基本建立。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增加农安信用模块,根据“主体信息、农事记录、产品抽检、监管巡查、合格证使用”等信息分别赋分,按照“ABCD”四个等级评定,目前全市2.2万户入网追溯主体,有1000多户被评定为信用A等、1.7万多户被评定为信用B等、3400多户被评定为C等,还有500多户被评定为D等次。对C、D等次的主体列为各地的重点监管对象,加大巡查和抽检频次。

三、优质农产品供给不断增加。我市持续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建设,优质农产品呈现出数量持续增加、质量显著提升、知名度不断扩大、效益日益凸显的良好局面。全市现有绿色食品543个、有机农产品2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17个。省绿色食品办公室每年根据上年度的全省各地绿色食品认证情况,按照“每张绿色食品证书省级补助2万元,每个绿色食品企业省级补助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我市每年都按照要求及时将省级绿色食品补助发放到位。

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加强。我市农业农村部门以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为载体,将全市规模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全部纳入平台监管。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切实抓好种养殖过程中的生产、追溯和监管工作,将绿色化、标准化、安全化生产理念和行动贯穿于整个种养殖过程,努力实现行业监管全过程。

市场监管部门研究出台了《南通市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指南》,制定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方、销售者、贮存者三张“日常监督检查表”,明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日常监督检查的项目内容、结果判定、处置措施与督促整改要求。聚焦商超、农批市场、农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豆芽、姜、豇豆、韭菜、芹菜,禽蛋、牛羊肉及淡水虾、海水鱼等高风险品种,食用农产品违法添加、农兽药残留超标等突出问题,强化农产品全过程监管,全方位治理,变运动式整治为常态化治理,建立健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食品安全的部署要求,按照食品安全“四个最严”标准,加强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海关等部门间的合作,不断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探索建立食用农产品从田头到餐桌的全链条全过程全方位综合治理新模式,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综合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广大群众食用农产品消费满意度、获得感、安全感。

(一)进一步聚焦重点品种实施全链条治理。严把检测质量管控,优化检测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和市场自产自销户的日常监测与分析。强化检测结果的公示和运用,强化不合格食用农产品的上游溯源和下游追踪,最大限度降低食品安全风险。深入推进产销对接、溯源管理、检测报告互认、检测资源共享等,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批发零售、生产加工、餐饮消费全链条可溯源。

(二)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食用农产品各环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建立正面清单,强化经营者诚信自律;通过建立负面清单,强化行政执法监管。各部门按职责分工督促食用农产品各环节主体落实食品安全定期自查机制,指导其定期排查消除隐患,夯实落实主体责任的基础。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提升工作合力。发挥食安办牵头协调作用,强化市场监管与农业农村、商务、海关等部门协作,紧紧依托基层执法监管和技术服务机构,加强督导巡查和监督管理,确保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衔接环节的索证索票到位。不断建立健全违法违规案件协查、案件联办、案件移送制度,消除监管空白,凝聚监管合力,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