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007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11-13 16:15 累计次数: 字体:[ ]

张东华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涉及我局职能部分内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关注涉及医疗美容行业对外的宣传活动,加强了对主流媒体(电视台、电台、报刊、期刊)和互联网领域、户外涉及医美相关内容的广告监管。

一是开展传统媒体广告监测。利用省局统一配置的传统媒体智慧监测系统,每月对南通市属广播、电视、报纸、期刊开展广告发布情况抽查监测,2023年共监测各类广告26.8万条次,其中监测医疗服务类广告2994条、医疗整形美容类广告8条、美容美发美体类广告2563条;2024年以来,共监测各类广告13.98万条次,其中监测医疗服务类广告1406条、医疗整形美容类广告268条,均未发现违法广告线索。

二是开展互联网广告智能监测。委托专业第三方技术公司,通过AI广告执法机器人系统对南通市重点网站、各大电商平台(淘宝、京东、阿里巴巴、大众点评等)、视频平台(抖音、快手、西瓜视频等)、社交平台(微信公众号、微博、小红书、知乎、贴吧、今日头条等)进行互联网广告日常监测,实现对南通市属地网络经济体互联网的广告动态监测。2023年累计筛查各类互联网广告253.9万条次,监测到南通市网络市场主体27.9万家次(企业自建网站11.07万家次、阿里巴巴7.01万家次、淘宝2.34万家次、天猫1.75万家次、微信公众号1.43万家次、京东1.39万家次、微信小程序1.07万家次、抖音0.55万家次、大众点评0.41万家次、美团0.35万家次、饿了么0.32万家次、快手770家次、第三方交易平台534家次、微店513家次、拼多多328家次、APP 308家次、小红书31家次),监测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548条次(其中医疗服务4条、医疗美容9条、美容服务5条)。2023年,全市累计查处医疗广告案件61件,罚款36.17万元;美容服务广告案件26件,罚款6.96万元。2024年以来,累计监测互联网广告82万余条次,其中医疗类广告3.87万条次(含医疗美容),发现涉嫌违法广告线索277条,其中医疗(含医疗美容)类线索37条。上半年,全市查处医疗服务广告案件22件,罚款17.98万元;美容服务15件,罚款3.34万元。

三是开展户外广告监测监管。一方面利用省市场监管局智慧广告监管系统,委托开展对南通市户外广告监测,2023年以来共监测下发涉嫌违法医疗类(含医疗美容)广告线索19条,相关线索均及时下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处理。另一方面围绕市场监管职能,指导各地基层市场监管分局加强对户外涉及医疗服务、医疗美容相关内容的广告排查,做好监测线索的核查处置。

四是开展普法宣传和合规指导。采用集中培训、上门检查等方式,加强医疗美容广告属于医疗广告的普法宣传。宣传中,强调广告主必须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才能发布或者委托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广告主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必须依法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严格按照核准内容发布。今年以来,全市广告监管部门已开展对广告主、广告经营、广告发布企业行政指导宣讲598家次,其中涉及公立医院、民营医院、医美机构、美容会所、生活美容店等主体86家次,通过合规指导,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环境。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卫健委等部门协作,做好数据筛查和信息共享,“严”字当头,强化对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的现场联合检查。同时,我局将以“三个着力”为抓手,继续深入推进全市医疗美容机构夸大宣传问题治理。一是着力推进监督执法,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生活美容机构的现场检查,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行为。二是着力开展行政指导,加强医疗美容机构的自律引导,督促医疗美容机构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广告宣传行为。三是着力开展普法宣传,针对性的开展医疗广告和医疗信息发布相关知识科普、医疗美容消费风险和陷阱的提醒、违法违规医疗广告线索征集、典型案例曝光、以案说法等活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共治。

以上为提案答复。感谢您对医疗美容行业宣传内容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