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燃气器具及相关配件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7期)
为进一步强化燃气器具及配件质量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规定,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燃气器具及相关配件产品质量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燃气灶具18批次,发现5批次不合格;抽查燃气热水器10批次,全部合格;抽查燃气器具配件30批次,发现14批次调压阀不合格,5批次软管不合格。(详情请见附件)
相关消费提示和使用注意事项:
1、正规渠道购买
正规厂家生产的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均应在产品醒目位置张贴包括“名称、型号、适用气源”等信息的铭牌,产品面板或侧边还应张贴能效标识。
2、符合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规定,家用、商用燃气灶必须装有熄火保护装置,装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可以在气体泄漏的情况下,及时切断气源,起到安全保护作用。
调压器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改变调压器的设定状态,调压器设定状态的调节部件应被封固。家用调压器出口为软管接头时应设置过流切断安全装置。
3、查看3C强制性认证
2020年10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认证标志的家用燃气器具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查看是否标有3C强制性认证标志,可登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查询强制性产品认证编号是否真实有效。
4、注意使用期限
一般燃气器具软管使用不超过18个月,调压器不超过5年,灶具不超过8年。超期使用易造成软管老化、开裂,调压器漏气,消费者一定要及时更换,消除安全隐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0日
2021年南通市燃气灶具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