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情况公告(第24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1-26 17:5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江苏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2021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质量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查。电动自行车共抽查20批次,2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用电池抽查20批次,1批次不合格。(详情请见附件)

消费提示:

1. 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应到大型商店或有规模的电动车专卖店购买,选择有CCC强制性认证标识、有质量安全标识、三包有保障的产品。

2. 建议消费者根据自身的特点(如身高、年龄等)和具体情况(如每天行驶的里程、路面状况等)选择适合的电动自行车产品,选择电动自行车的轮径大小和鞍座的离地高度时,应以右腿轻松跨越电动自行车鞍座,并留有适当的间隙为宜;老年人适合于选择小轮径,车体重心比较低的电动自行车;每天的总里程不超过30公里左右,道路平坦,宜选择配有48V12Ah电池的电动自行车。

3. 消费者应谨慎驾驶电动自行车,切忌超速行驶,避免安全隐患。另外车速过快,能耗大,从而缩短续行里程。在使用中,发现电池容量不足时,应及时充电,保持电池的足电状态,养成随用随充的良好习惯。

4. 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用电池,建议选择知名品牌电池,查看制造厂名、产品规格型号、制造日期、商标等信息,注意电池的外观,查看是否有变形、裂纹、划痕及漏液痕迹。此外要关注产品标注的额定容量,不要购买无额定容量标注的电池。更新电池时,废旧电池应正确回收,否则易造成环境污染。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6日

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xlsx

电动自行车用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