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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政策解读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06 字体:[ ]

为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近日,市政府正式印发《南通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区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的建设目标、主要举措、标志性成果、进度安排和组织保障。

一、编制背景

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是知识产权领域首个经国务院批准开展的国家级创建示范项目。2024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确定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地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4〕4号),南通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全国共15个城市)。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建设方案》,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由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和市政府报送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复同意,制定本《建设方案》。

二、总体考虑

一是紧扣示范建设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标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要求,细化了10项预期指标和14项工作举措,明确了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确保示范区建设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二是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学习深圳、杭州、南京、苏州等第一批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城市经验举措,积极探索示范区建设的实践路径,推动南通知识产权工作再上新台阶。三是聚力支持创新发展。以共建长江口产业创新协同区作为关键抓手,在深化改革创新、优化监管模式、赋能产业发展等方面探索实践,以高水平保护营造一流创新生态,以高效益运用实现创新最大价值,为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更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内容

《建设方案》共分为五个部分,包括建设目标、主要措施、标志性成果、进度安排和组织保障,并附任务清单和责任分工。

第一部分,建设目标。《建设方案》提出,建设期满,高质量完成示范区建设任务,全市知识产权法治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更加完善,知识产权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度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南通经验”,打造创造活力足、保护能力强、运用效益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典范城市。全市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27件以上,著作权年登记量6万件以上,建成县域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构6个、商业秘密保护基地8个,每年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办理量、以行政裁决决定方式结案数分别达75件、40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缩短至88天以内,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应诉指导率10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调解案件量年均增长30%以上,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85分以上,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保持全国前列。

第二部分,主要措施。《建设方案》提出六大重点工作14项具体任务。一是坚持统筹布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整体部署。强化统筹协调,优化考评体系。二是坚持制度引领,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法治化水平。健全法规政策体系,加大行政保护力度,提升司法保护质效,畅通联动保护渠道。

三是坚持系统推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知识产权数字赋能,深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坚持创新突破,深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行政保护管理体制,深化司法审判领域改革。五是坚持对外开放,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拓宽知识产权交流合作渠道。六是坚持前瞻布局,维护知识产权领域国家安全。强化关键核心技术保护,提升海外纠纷维权能力。

第三部分,标志性成果。《建设方案》提出六大标志性成果。一是探索知识产权区域协同保护新模式。全面融入和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深化与温州、绍兴、嘉兴家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合作,完善上海、南京、无锡、南通四地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加强沪苏通三地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协作共建。二是建设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点。扎实推进国家级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试点建设。推行侵权纠纷“快调速裁、简案快办”,整体办案周期压缩50%以上。三是打造知识产权保护载体建设样板区。健全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主干、知识产权快维中心为延伸、县级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为分支的“1+2+N”快速协同保护体系,建成运行知识产权保护分中心不少于4家。四是擦亮“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金名片。凝聚海外商会、侨商侨企、专业机构等力量,构建更大范围“知联侨”知识产权海外保护网络,全面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纠纷应对能力。五是做优商标品牌助力产业发展生态圈。全市建成30个重点产业集聚区商标品牌指导站。实施“南通家纺”区域公共品牌建设项目,开展“通乡优品”推介活动。六是构筑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创新强支点。实施专利培育“滴灌计划”、专利转化“雨露计划”、知识产权“指南针计划”、商业秘密“保险箱计划”,打造具有南通特色的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

第四部分,进度安排。《建设方案》明确将2年建设周期分为启动部署、组织推进、自查提升、验收准备四个阶段。

第五部分,组织保障。《建设方案》提出建立示范区建设工作专班,多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宣传,为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营造良好氛围。细化工作举措、倒排时间节点,确保有序有效推进。


政策原文

政策图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