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十五届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南通市首席质量官暂行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办法》),为了便于广大企业和社会公众掌握,现就有关问题解读如下:
一、《办法》为什么要重新修订?
2011年,市政府办出台了《南通市首席质量官暂行管理办法》(通政办发〔2011〕65号)。九年来,首席质量官队伍逐渐壮大,在其引领下,企业的质量意识、标杆管理、创新发展、经营绩效持续提升,对增强全市质量竞争力起到强有力的推进作用。但是《管理办法》中部分条款与当前质量发展形势和实际情况不符合,影响和制约了首席质量官制度的深入实施,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订完善。
二、《办法》规定哪些部门负责推进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的组织实施,建立首席质量官人才库,开展首席质量官教育培训、指导履职、监督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工信、人社、文旅、农业农村、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推进行业建立健全首席质量官制度,协同组织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引导企业加大首席质量官聘用和履职力度,推动建立现代企业质量治理体系。
三、首席质量官如何培训及取证?
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首席质量官及企业质量管理人才的培训辅导,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机制,制定年度培训教育计划和课程,实现培训要求、教材、师资“三统一”,提高培训成效。企业应当重视首席质量官及质量管理人才的教育培训,制定本单位的培训计划,配备相应资源,推选人员参加外培。经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相关机构组织培训,通过首席质量官考核合格的,由培训组织发放培训结业证书。
四、首席质量官在企业中承担哪些职责?
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管理中承担以下职责:
(一)组织企业执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化、计量、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负责企业质量文化创建和推进,参与制定企业质量战略,部署和实施质量发展计划,开展企业质量绩效目标考核与奖惩;
(三)负责企业管理体系建设、实施与持续改进,监管企业产品或者服务质量,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
(四)负责企业质量创新,组织开展政府质量奖创建、标杆比对、质量改进、质量攻关、质量赶超等提升活动,推行和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组织开展群众性QC(质量控制,下同)小组活动;
(五)负责提出质量承诺,及时响应顾客质量需求,推进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协助组织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推进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
(六)协助开展企业质量人才的培训教育与评价,开展员工合理化建议,调查顾客和员工满意度。
五、首席质量官在企业中享有哪些权限?
首席质量官在企业质量管理中可以享有以下权限:
(一)经企业总经理(总裁)授权,对本企业质量工作全面负责,直接向总经理(总裁)报告工作;
(二)参加总经理(总裁)例会,参与运营管理决策,推广质量文化;
(三)参与质量战略制定,部署和实施年度质量计划,并督查评价;
(四)监管和处置企业的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质量,并对各部门(车间)进行质量考核奖惩;
(五)审核把关供应链质量状况,对供应商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六)参与管理体系方案建设,实施质量改进与创新,评审质量攻关课题、QC成果和合理化建议;
(七)实施质量奖励制度,推行先进质量方法,开展质量人才培训评价、考核和竞岗。
六、如何宣传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
探索设立“首席质量官日”强化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首席质量官之家”“首席质量官联盟”等自治组织,定期举办首席质量官大会、“围炉会”、论坛、现场会、研讨会等交流活动,开展质量管理征文,利用“质量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大对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的宣传力度,按照“以点带线促面”的原则逐步引导本市所有企业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质量文化氛围。
七、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有哪些考核激励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保障首席质量官培训及相关工作经费,要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将首席质量官制度建设纳入各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体系;强化激励引导,将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作为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的必要条件,鼓励优秀首席质量官参加市长质量奖个人奖评选,将优秀首席质量官纳入南通市质量专家人才库,推荐参与政府部门质量政策制定、质量提升、质量咨询、质量诊断、质量评审等质量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