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出台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1-20 11:15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持续提升食品生产许可便利化水平有效激发经营主体活力,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出台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度,改变了以往“先核查后发证”的许可模式,从根本上简化审批程序,从实质上缩减审批时限,有效提升食品生产许可质效,让低风险食品生产主体在行政许可过程中获得更多便利。

问:什么类别的食品可以实行告知承诺制?

答:(一)粮食加工品中的大米(仅限大米)、挂面;

(二)调味品中的味精(分装);

(三)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中的可可制品、焙炒咖啡;

(四)食糖中的糖(分装);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中的淀粉糖。

问:申请实行告知承诺制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首次申请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人,和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且被评定为A级风险等级的低风险食品生产主体在变更、延续申请时均可选择适用该项制度。

问: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程序有些什么优化?

答:符合申请条件的经营主体通过告知承诺的方式,不需要证前核查,即可直接获得食品生产许可决定,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直接缩短至3个工作日。

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经营主体如何监管?

答:首次取得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经营主体,其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承诺内容是否属实开展现场核查。变更、延续低风险食品生产许可的经营主体,其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法定职责进行监督检查。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申请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申请人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撤销食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