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4206691/2018-0015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工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8-10 发布日期: 2018-08-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206691/2018-00152
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工商    通知
发布机构: 南通市工商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8-08-10
发布日期: 2018-08-10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来源: 南通市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8-08-10 18:16 累计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进一步明确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加快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

公开透明是法治政府的基本特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升国家治理能力,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

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政务公开和简政放权都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基层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近年来,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大力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机制,全面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持续创新拓展公众参与,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得到有效提升,对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营商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市局荣获“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市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先进单位”双先进称号。

但在政策解读的及时性、网站信息检索的便利性、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的规范性等方面仍存在不足。我们应当进一步提升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改进短板,提高质效,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工商和市场监管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二、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促进政务公开规范化运作

一是要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要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文件措施。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要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

二是要进一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要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流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强化“谁承办、谁负责”和重点疑难问题会商制度,确保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渠道规范、畅通。

三是要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信息公开前要依法依规严格审查,避免发生泄密、信息发布失信、影响市场秩序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异常经营名录、黑名单等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并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

三、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树立工商管理全透明形象

一是围绕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和国家重大战略、深化市场监管体制改革、推动市场监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做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的跟踪解读,不断赢得社会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是围绕企业群众关切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影响市场预期的重要政策,要同步进行解读,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三是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特别要加大对“红盾护企”、“红盾惠民”、“红盾利剑”三大服务品牌建设信息的公开力度,为推动南通高质量发展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四、进一步丰富公开方式,构建立体化信息供给体系

一是要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认真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优化考评体系,继续做好常态化抽查通报,不断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加强网站编辑部建设,规范信息采编审发流程,落实栏目内容保障责任,丰富信息资源,强化搜索、网上办事、互动交流等功能。大力推进网站建设集约化,建立健全站点建设、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

二是用好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平台。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涉企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按照“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税务部门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落实。

三是要加强传统公开载体的运用。利用报刊、电视、广播、政府网站等传统媒体和档案服务窗口等传统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府信息,方便公众查询或获取。要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报会、接受记者采访、政府网站在线访谈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