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解读回应 > 新闻发布会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3-26 字体:[ ]

时间:2019年3月14日上午9:30

主题:南通市市场监管局3.15消费维权

地点:南通市新闻发布中心(图书馆6楼)

发布人:

倪建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武余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秦 华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鹏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陈 洁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崔晓勇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主持人:司祝建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图文实录: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

明天就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随着消费重要性的日渐突显,近年来,每逢“3.15”,有关“消费维权”的话题,都会备受社会各界关注。为了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更全面地展示南通市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19年“3.15”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这也是南通市新闻办连续第四年召开以“消费维权”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

2018年我市消费维权工作取得了哪些可圈可点的成果?消费投诉热点都集中在哪些方面?围绕“信用让消费更放心”的年主题,新组建的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将拿出哪些新举措来更有效地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今天,我们邀请到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倪建明,副局长郭武余、秦华、刘鹏、陈洁、崔晓勇来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我们请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倪建明介绍相关情况。

发布人: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倪建明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女士们、先生们、朋友们,大家上午好: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对各位媒体朋友们长期以来给予我们的关心、帮助和支持表示最诚挚的感谢。明天就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天我们向大家通报2018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情况、2019年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思路以及2018年消费维权热点分析。

一、2018年全市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情况

2018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部署,全力强监管、防风险、提质量、促消费,努力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在中消协今年2月发布的《2018年7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中,我市城市消费者满意度超越上海,跃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连续两年位居全国三甲。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顺利通过中期评估。食品小作坊登记工作全省第三,知识产权快速维权工作全国第四。

2018年的主要工作成效表现在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消费维权领导力进一步强化。牢固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和居民消费提质转型升级新趋势,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改善消费环境,持续加大维权工作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成立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主任的“双主任制”质量发展委员会,建立党政同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机制,标准化和食品安全工作双双纳入对县(市)区“四个全面”综合考核,进一步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是消费维权体系进一步健全。持续深化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构建了门户网站、移动终端、官方微信、热线电话四位一体的12315智慧维权平台。全市12315“五进”(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进企业、进学校)站点达1280家(其中省级站点16家),规范达标率92.1%。消费者协会“一会两站”(消费者协会分会、消费者投诉站、12315联络站)维权网络基本实现全覆盖。创新开发12315远程维权软件,实现监管部门和维权站点双向实时互通以及监管者、经营者、消费者三方远程视频在线调解。建成消费维权直通站50个、价格投诉联络站69个。全年受理消费者投诉61235件,帮助消费者挽回损失1945.13万元。已落实先行赔付的企业,消费投诉七日内办结率同比上升14.8%,达到98%以上,消费者满意度达98%,企业自行和解率99.8%,均创历史新高。

三是商(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严格。开展食品药品监管大督查大排查大落实集中行动,排查各类企业5万余家,责令整改4780家,消除风险隐患3180个。落实最严厉处罚,查办食品药品案件2504件,其中案值超百万的案件8件。以百姓关注、投诉集中、反映强烈的行业和品种为重点,开展桶装饮用水、“五毛食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等专项检查,完成抽检4.13万批次、快检130多万批次,检测结果公示率、不合格处置率100%。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71家食品生产企业、24家食品流通企业、13家餐饮单位加入全省电子溯源系统。开展91类4256批次商(产)品质量抽检,完成不合格商品、食品、农资的核查处置、风险控制296批次。强化特种设备监管,全市80%以上地区建立了第三方安全检查机制,电梯困人故障率和投诉率连续三年持续下降。

四是居民消费环境进一步改善。实施肉菜管理、餐饮业质量安全、学校食堂等规范提升工程,建成国家级肉菜规范管理示范超市3家、省级餐饮示范店260家,改造学校食堂220个。召开公立医院、政府定价停车场、电信运营商、广告发布媒体政策约谈提醒会9次,开展水电气、电信、殡葬、医疗、旅游、地产、保健品等领域专项整治15个,办结价格违法案件30件、广告违法案件493件,实施经济制裁823.81万元,全市涉嫌严重违法广告数同比下降72%。创新网络商品定向监测制度,网络交易商品质量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持续提高。

五是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优化。围绕经济发展的重点和群众利益的焦点,组织开展利剑系列、雷霆系列执法行动,办结各类经济违法案件6838起,案值2.39亿元,罚没款8190.5万元。查处商标侵权和假冒伪劣案件1057件,查处损害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案件118件,查处互联网领域违法案件306件,净化了市场交易秩序。查处全省首例适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旅游购物商业贿赂案入选2018年全国市场监管系统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十大典型案例。启动对雷克萨斯4S店、奔驰4S店的反垄断调查和南通联通涉嫌垄断案终止调查评估,相关做法在《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等期刊发表。查处“3.20”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案值达1.24亿元,捣毁了“性保健品”生产销售地下产业链,央视“焦点访谈”专题予以报道,产生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六是信用建设体系进一步推进。积极推进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出台价格诚信单位、质量信用企业、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等创建实施细则,鼓励大型商场超市建立首问负责、先行赔付自律制度,自觉履行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义务。扎实开展省级诚信、信用单位培育和企业诚信“五创一建”活动,全年新增省级质量信用AA级以上企业15家、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企业10家、能源计量示范单位5家、诚信计量示范单位32家、价格诚信单位29家。5家企业获评省级优秀“测量管理体系认证(AAA)”,总数全省第一。

七是放心消费创建进一步深化。开展以网络消费、服务领域消费、品牌消费、民生消费“四大放心工程”为主要内容的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不断深化电子商务、教育培训、老年消费等领域放心消费创建。新增省级“正版正货”示范街1家、承诺企业66家。建成省级品牌消费集聚区15家,总量全省第一。南通家纺城、叠石桥家纺城分别获批“第二批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创建全国质量提升示范区”。开展了放心消费满意度测评,倒逼企业重视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规范销售者、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营造诚信经营环境。

八是消费教育宣传的形式进一步创新。举行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通过“南通发布”app现场直播,新华网、中国江苏网、等相关媒体实况进行同步转载,累计点播次数逾4万次。针对群众所关心的群体开展青少年消费教育、老年消费教育、特殊儿童消费教育等活动,全省首编《老年消费教育指导手册》,获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利用电视台、电台、出租车顶、大型综合体视频媒介等多种载体,投放公益广告、宣传标语、消费警示、放心消费微电影等,使消费宣传和消费教育多样化、常态化。开展物业消费调查、核心商圈消费满意度调查、你点我抽、你送我检等活动,发布消费警示提醒信息168条。引导消费者增强自身维权意识,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比如,面对新型消费业态我们的手段还不够丰富,企业的诚信意识和自律水平还需提高,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还存在较大压力,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失信行为屡禁不止,大市场监管的优势仍未充分发挥,基层执法力量和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增强。这些问题,要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研究解决。

二、2019年消费维权工作主要思路

2019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国务院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中消协“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年主题,从十二个方面着手,不断深化便民惠民利民各项服务,全力打造“放心消费,乐享南通”品牌。

一是建立健全维权服务体系。稳步整合原工商12315、质监12365、食药监12331、物价12358、知识产权12330等投诉举报电话和投诉举报渠道,制定统一的投诉举报受理办法和工作规则,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处置效率,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投诉举报服务。加强消费教育活动的开展,在城市结合电视台、电台、报纸、商业综合体媒介宣传科学、绿色的消费教育理念,在农村针对保健品会销等问题开展消费教育讲座、消费教育文艺演出等活动,将文明、健康、安全的消费理念带给广大消费者。

二是推动消费品质量社会共治。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压缩假冒伪劣商品的生存空间。加强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消协组织作用,组织开展新兴消费领域比较试验和调查评价,探索推进惩罚性公益诉讼,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是开展消费领域创建活动。加快价格信用、质量信用、企业信用的衔接,建立健全更加科学、更具内涵的消费市场监管体系,构建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继续开展商务诚信“五创一建”活动、文明诚信市场、放心消费示范区创建活动,推行“先行赔付”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各项制度,培育更多的诚信消费典型场所。继续做好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提升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四是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建立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等风险高的产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对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强化监督抽查、证后监管、召回等措施。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跟踪监测和风险研判机制,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加强玩具、文具、校服等产品监管。加强建筑和装饰装修材料、农业生产资料、食品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

五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巩固提升学校食品安全、托老养老机构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食品安全整治成果,继续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推进小作坊食品安全提升和餐饮质量安全规范提升,推动获证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统筹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全市食品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确保顺利通过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

六是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加大疫苗和药品流通领域使用环节的监管力度,突出抓好血液制品、特殊药品、中药注射剂、植入性医疗器械等高风险产品监管,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药、无证经营使用医疗器械、化妆品非法添加、执业药师“挂证”等违法行为。开展疫苗、特殊管理药品等重点领域风险排查整治行动,坚决守住不发生药品安全事故、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七是开展保健市场执法亮剑行动。充分发挥综合执法的优势,严厉打击“保健”市场领域中存在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规直销和传销,以及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力整治“保健”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强化协调配合,深入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加强案件查办,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保健食品等领域专项整治,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监测评价等手段,排查化解风险,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

八是开展打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治理行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江苏省广告条例》,加大医疗、药品、食品、保健品、金融投资、房地产、教育培训等领域广告监管力度,集中整治社会影响恶劣、公众反应强烈、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定期曝光典型案例,发挥震慑作用。以互联网广告监测为重点,构建“传统媒体+互联网+户外”三位一体的广告监测体系,深入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九是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法》,加强网络市场监管,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刷单炒信、侵权假冒等问题。综合运用行政约谈、行政指导、行政处罚、宣传引导等手段,强化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督促经营者自觉规范经营行为,促进公平竞争。鼓励和引导网络交易平台建立和完善先行赔偿制度,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十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加强风险控制与事故预防。针对事故易发的设备和环节,持续开展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以电梯、气瓶安全为突破口,全面推广电梯维保电子签到制度,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整治“组合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影响事件发生。

十一是强化消费价格监管。关注住房租赁、养老服务以及群众需要增加的共享单车、文化票务、电商等新兴领域价格矛盾,加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医疗药品服务价格、停车收费、教育收费、景区门票、相对封闭区域内商品与服务价格等领域的价格监管,坚决杜绝“天价事件”。

十二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加强对专利、商标、集成线路布图设计和品牌产品的保护,依法查处专利、专利侵权纠纷和假冒专利、商标侵权、傍名牌及冒用、伪造地理标志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

因为时间关系,2018年消费维权热点分析以书面形式发布,这里不再细讲,敬请大家理解。

各位朋友,做好2019年消费维权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创新监管方式,针对突出问题出实招、解难题,在新起点开创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努力做到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为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南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恳请媒体朋友们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市场监管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倪局长!

下面请各位记者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

中国江苏网:

去年以来全国疫苗事件频发,引起人民群众极大关注,请问我市市场局在疫苗质量监管方面做了哪些工作,目前我市疫苗质量如何?

郭武余:

历年来,我局始终高度重视疫苗流通质量管理工作。虽然我市无疫苗生产、配送企业,但我局每年都将疫苗流通质量管理作为全年重点工作,对疾控中心及接种单位的疫苗购进渠道、冷链管理、效期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

去年全国性疫苗事件发生之后,我局第一时间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局立即对涉事疫苗进行全面排查,同时以疫苗效期管理、冷链管理等高风险环节为检查重点,督促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种单位对过期疫苗要隔离存放,并标注“过期”警示标志,严禁过期疫苗、需报废疫苗与有效疫苗混放,进一步强化疫苗流通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全面检查重点单位。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局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列为检查的重点单位,检查覆盖率100%。

二是全面检查接种单位。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接种单位开展了全面检查,接种单位检查覆盖率100%

三是开展监督抽查。在各县(市、区)局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我们联合卫生部门对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进行了监督抽查,重点检查了疫苗的采购渠道管理情况、上游供货单位的资质档案是否符合要求,疫苗的冷链储存运输是否符合规范,以及疫苗效期管理是否到位等。检查结果表明,我市疫苗整体情况良好,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江海晚报:

网络购物作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在给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网上销售假冒伪劣、捆绑搭售等现象屡禁不止,微商监管存在盲区,消费者存在举证难、维权难的问题,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网络消费维权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大家都很关心,今年新实施的《电子商务法》在消费维权方面又有哪些亮点和特色?

秦华:

目前,我市共有经营性网站8299户,网店近19万户,网络消费人数达230余万人,随着网络经营的快速发展,网络购物已经成为大众购物的主要方式之一,在给群众带来便利同时,假冒伪劣、刷单炒信等现象屡禁不止。作为网络市场监管的职能部门,2018年,我局在净化网络市场环境、破解消费维权难点上下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是创新开展了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定向监测,提升网络交易商品质量。坚持问题导向,以家纺类商品为主,共抽样209个批次,对监测结果不合格的商家,采取上门指导、集中培训、行政约谈等多种方式,进行指导和规范。

二是创新开展了网络交易行为在线监测,规范网络交易行为。通过技术手段和人工搜索相结合的方式,对我市的经营性网站和网店实施定向和不定向监测,重点搜索和监测销售侵权假冒商品、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从去年8月份以来,共监测到涉嫌违法线索1268条。

三是扎实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有力整治网络市场乱象。我局联合12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开展了2018网剑行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就查处网络违法案件306件,移送司法机关1件,罚没款307.3万元,案件数和案件类型较往年有较大突破。崇川、港闸先后查办了2件网络销售刷单炒信案。

四是推进网络消费维权工作,营造放心、安全的网络消费环境。探索在重点平台、电商集聚区建立线上维权机制,畅通线上维权渠道,提升网络维权效能。在双“十一”等网络购物促销期间,组织召开电商企业集中约谈会,并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消费提示。

《电子商务法》是我国电商领域的首部综合性大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消费维权方面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是在主体监管方面,将微商、网络直播等纳入管理。微商是近年来新兴的网络交易模式,发展迅速,由于进入门槛低,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出现消费纠纷后,消费者维权困难。《电子商务法》将微商和网络直播等均纳入法律监管,规定必须领取营业执照,其行为受《电子商务法》规制,这有利于更好解决此类消费纠纷。

二是在行为监管方面,进一步明确了电商经营者的禁止性行为和电商平台的管理责任。《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搭售要显著提示,“默认勾选”被禁止;搜索结果需附非个人特征选项,制约大数据杀熟;明示押金退还方式、程序,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对于平台内经营者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未采取必要措施的,要承担连带责任;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资质资格未履行审核义务,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是强化了经营者举证责任,保护消费者依法维权。针对电子商务交易中,有关合同、交易记录等证据大多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拥有,发生消费纠纷时,消费者举证难、维权难。《电子商务法》明确规定了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提供相关证据的义务,如有丢失、伪造或者拒绝提供资料等行为,电子商务经营者要承担不利法律后果。这一规定有助于改变消费者的弱势地位,便于有关司法机关等查明事实,强化对消费者的保护。

现代快报:

南通是中国家用纺织品之乡,家纺产品是我们南通的一张城市名片,但是目前在市场上,也还存在着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甚至严重影响了南通家纺的整体形象。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提升家纺产品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谢谢!

刘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正如您所言,家纺产品是我们南通的城市名片,在全国乃至全世界都拥有较高的知名度。目前市场上的确存在家纺产品质量良莠不齐的情况,针对这种现象,我们市场监管部门主要是采取“堵”和“ 疏”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相关工作。

首先是“堵”。严字当头,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对家纺产品监管一直都是高度重视,每年都在流通领域和生产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于发现的假冒伪劣产品,坚决予以打击。2018年共抽查家纺产品445批次。特别是针对家纺产品集聚地,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过多次专项整治,今后还将常态化加大执法力度,抓住重点,堵住源头。

另一方面是“疏”。我们在全国率先开展了家纺产品质量提升行动,主要做法有,一是举行了质量法规、产品标准等各种宣传培训活动;二是组织制定了南通家纺团体标准;三是针对面广量大的个体工商户和家庭作坊,积极推行“质量合作社”模式。

重点介绍一下南通在全国首创的家纺“质量合作社”。合作社由当地政府或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高等院校、检验检测机构、协会组织、品牌企业发起,吸纳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为合作社成员,旨在规范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行为,推动质量提升、转型升级,促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自愿性合作组织。发布《质量合作社公约》,签署《质量承诺》,印发《社员手册》,实施“六统一”质量提升方法,即统一产品标准和标识、统一产品检验检测、统一建立首席质量官(质量专员)、统一品牌发展建设、统一建立质量信用、统一执法监督。目前,已有343家意向和入社企业,政府投入近200万元,免费检测1120多批次,培训730多人次,个体转工商户257家,转规模以上企业15家,全市家纺产品质量监抽合格率有所提升。

我们市场监管部门在提升家纺产品质量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继续加强“堵”“疏”结合的工作方法,推动家纺产业高质量发展,擦亮南通家纺这张城市名片。谢谢!

南通电视台:

近年来,保健市场出现了一些乱象,暴露了市场上部分经营者在生产销售“保健”产品过程中,存在捏造事实、以次充好,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宣传广告欺骗消费者,或者通过不正当的营销手段诱骗消费者的问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启动了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请问我们南通市市场监管局对于这次行动的工作部署、推进举措和实际成效?

陈洁:

1月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等13个部门在京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联合启动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我市积极响应,迅速行动,按照国家和省里的部署安排,市场监管、公安、民政、城管、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和旅游、卫健委、中医药、网信、通管等10个部门联合行动,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发挥牵头作用,建立了部门联席会议、执法协作、信息报送等制度,同时将百日行动与省市场监管局部署的食品药品安全“大排查、大检查、大督查”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保健”市场专项整治。

百日行动整治的重点行业及领域:

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食品(保健食品);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器材、用品、用具;日用消费品等。

百日行动整治的重点场所及区域:

存在会议营销活动的宾馆酒店;容易发生“保健”市场推销活动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

百日行动整治的重点行为:

虚假宣传、组织虚假宣传行为;虚假违法广告行为;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宣传治疗作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价格违法行为;故意拖延或无理拒绝消费者合理要求行为;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企业经销商的违规直销及传销行为;相关企业或个人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行为;以“保健”为名开展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等。

百日行动开展至今,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088人次,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439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会销场所934个,检查保健类店铺1257家,检查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573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70次,开展专题宣传活动376次,开展协作执法44次。全市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70次,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4.86万元;全市共立案50件,结案22件,罚没款66.48万元。其中,1个案件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典型案例,3个案件入选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典型案例。

南通日报:

民以食为天,现在餐饮消费很红火,舌尖上的安全大家都很关注,市场监管部门如何规范市场,引导消费的呢?

崔晓勇:

我们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一日三餐。守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一直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

在规范市场方面,主要三条措施:一是分类监管,消除隐患。目前餐饮主体3万家左右,按照风险等级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进行严格的分级分类监管,重点把控原料质量、加工过程、清洗消毒三大关键控制点。今年以来餐饮环节排查整改隐患1200多条。二是监督抽检。每年都安排餐饮环节的食材、餐具进行抽检检测,去年抽检了900余批次,合格率为95.4%。对不合格的都进行了处置,结果都予以了公开。三是执法查处。对餐饮环节违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立案查处。去年餐饮环节立案查处约300起。通过这三个方面,有效的监管,科学的抽检,严厉的处罚,来规范市场,防范风险。

在引导消费方面,主要两条措施:一是示范培育。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规范提升工程,分层次、分业态、分类别培育一批示范餐饮店、示范餐饮街区。2018年,培育省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3条、示范店(食堂)284家;认定市级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7条、示范店88家。二是透明公开。我们常说的“寻找笑脸就餐”,也就是餐饮量化分级管理,分为优秀、良好、一般,目前优秀、良好等级占了大多数,其中优秀15%左右。还有就是“明厨亮灶”工程,通过开放式厨房或者视频+二维码扫描及电子屏显示等形式,公开后厨情况。目前,实施明厨亮灶大约8000家左右,今年将继续在餐饮主体大力推广。

通过这些举措,一方面防范风险,规范市场,另外一方面,引导消费,推动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餐饮消费食品安全满意度与获得感。

主持人:

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记者提问就安排到这里。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们,消费者满意度全国大中城市第二位的荣誉来之不易,“放心消费、乐享南通”的金字招牌需要全市各界共同来守护。希望通过此次发布会,借助各位媒体朋友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树立科学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和消费者优先的理念,发挥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建设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买得放心、吃得放心、用得放心。

本次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