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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3-10-19 字体:[ ]

时间:2023年10月19日

主题:《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

地点: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瑕

参加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秦艳秋

     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国平

     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海燕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何聪聪

主持人:南通市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缪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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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实录:

主持人:

各位媒体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个体工商户是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是市场的“神经末梢”,其活跃度影响着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成色。为鼓励、支持、引导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加强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护,充分发挥我省个体工商户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近日市政府印发实施了《促进个体户高质量发展二十八条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经市政府领导批准,今天我们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相关方面负责人解读《政策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

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市政府副秘书长吴瑕,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秦艳秋,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国平,市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王海燕,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办公室主任何聪聪和新闻媒体代表。我是市政府新闻办缪小娟。

首先,请吴瑕副秘书长围绕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作主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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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瑕:

各位媒体朋友,大家好!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是市场的“神经末梢”,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个体工商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积极帮助个体工商户解决租金、税费、社保、融资等方面难题,提供更直接更有效的政策帮扶”“要积极发挥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促增收中的重要作用,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去年10月,为更大力度推动个体工商户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国务院在原《个体工商户条例》基础上制定出台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随着各级政策的持续发力和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市个体工商户增长迅猛,目前已达88.67万户,占经营主体七成多,成为南通经济“家底中的家底”“基本盘中的基本盘”。

近几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和国际局势变化等超预期因素影响,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受到较大冲击。为进一步助力个体工商户迎难而上、稳步复苏、快速增长,今年上半年省政府出台了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18条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文件精神,更大力度支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我市《政策措施》在与省政府18条措施衔接落实基础上,纳入了上级最新出台的扶持举措,也吸纳了发达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共计28条举措。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为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支持重点群体和退役军人创业、实施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配套推动歇业制度落地等6项措施。其中,个体工商户叉车检测费用减半收取为我市首创举措。

第二部分为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扶持。主要包括加大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支持力度、提供更多金融支持、降低支付手续费用、强化保险保障作用、优化征信管理服务等5项措施。

第三部分为优化个体工商户营商环境。主要包括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深化“个转企”改革、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抓好港澳台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政策落实、便利食品生产经营准入、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保障公平参与竞争、支持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等9条措施,打造更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环境。

第四部分为加大对个体工商户服务供给。主要包括强化质量综合服务、深化知识产权服务、支持开展线上经营、提供招工用工服务、提供公益性法律服务、规范中介服务、鼓励个体工商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政策咨询和服务等8条措施,全力支持个体工商户壮大发展。

二、主要特点

与省政策相比,我市《政策措施》定位更加精准,特点更加鲜明:

一是精准破解个体工商户困难诉求。在政策起草过程中,我们多次召开个体工商户座谈会,认真听取个体工商户的所思所愿,对现行法律、政策框架下能解决的,多部门联席会商,拿出具体的解决方案。最终出台的《政策措施》,围绕个体工商户需求强烈的税收、社保、融资、招工等问题,打造了社保补贴、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招工服务等综合“工具箱”,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助力赋能。除此之外,相比省政策,我们的措施力度更大。如“减半收取部分检验检测费用”条款中,既删除了省政府政策中对于“住宿餐饮业”的行业限定,又增加了叉车检验费用的减半收取等内容,还将省政策执行期限由“2023年12月31日”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二是务实提升个体工商户信心活力。我们着眼个体工商户全生命周期发展,强化政策的统筹供给,让政策更加触手可及。《政策措施》聚焦个体工商户“培育、准入、准营、发展、退出”五个阶段,在个体工商户准入环节,提出“放宽经营场所登记条件限制”“便利食品生产经营准入”“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等举措。在经营环节,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提供金融扶持、强化服务供给等方面提出一揽子政策。在退出环节,提出“优化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等措施。我们力争通过政策“组合拳”集中实施,减跑动、减环节、减材料,让审批审查环节更加便捷,助力个体工商户“生得快”“长得大”“退得出”。

三是聚力推进个体工商户赋能强基。我们着眼个体工商户长远发展,做大做强。各部门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提供了质量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支持等服务,为个体工商户开通了“通通检”、“质量合作社”、知识产权大数据等平台以及“律动江海 法约三市”等公益载体,为“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强韧性蓄后劲,引领转型升级,拓展发展空间。同时,加大“个转企”扶持力度,为转型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名下有形、无形资产的划转变更和延续提供便利,助力个体工商户承载历史、奔赴未来。

四是加快构建平等竞争健康生态。个体工商户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我们一方面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确保个体工商户平等准入、公平竞争,一方面推行包容审慎执法、首违不罚等柔性举措,为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提供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如“实施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条款提出在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收费督导制度,通过与重点涉企收费单位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减少涉企涉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行为的发生。“优化征信管理服务”条款加强对个体工商户失信预警、修复提醒和线上修复,从源头减少失信风险。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履职意识和担当意识,确保《政策措施》落细落实。一是立足解决问题,细化落实举措。围绕让政策文件简单化、通俗化,综合运用多种形式,提供可视、可读、可感的多样化解读,用心用情对接好个体工商户的需求诉求,帮助广大个体工商户及时准确理解各项政策措施。二是着眼精准帮扶,推动政策直达。围绕提高“知晓度”、确保“到达率”,应用多种传播工具、宣传手段、推送场景广而告之,把政策送到个体工商户“店门口”“家门口”,让好政策尽快给个体工商户带来好收益。三是压实各方责任,完善落实机制。充分发挥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大工作统筹协调力度,强化政策落实动态情况跟踪监测,推动政策落地兑现,帮助个体工商户增强发展信心,为推动全市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主持人:

谢谢吴秘书长。接下来我们进入提问环节,各位记者朋友可以就感兴趣的问题提问,提问前请说明供职于哪家媒体以及提问哪位负责人。

新华日报记者:我们关注到这次出台的《关于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中有专门深化“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的内容,事关个体工商户的切身利益,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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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艳秋:我来回答这位记者朋友的问题。“涉个体工商户价费整治”事关广大经营主体切身利益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将违规收费专项整治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以深入开展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进涉企、涉个体工商户价费监督检查。一是突出重点领域,狠抓排查整治。以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交通物流、金融领域、水电气等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的相关领域为重点,突出政策红利落实,着力降低个体工商户制度性交易成本、融资成本和用能成本。今年以来,我局先后会同民政、发改、电力公司等部门,采取分领域自查、联合抽查检查等方式,用好规范指导、约谈提醒、行政处罚等梯次工具,对商业银行、“转供电”、行业协会等领域进行综合整治。二是坚持重拳出击,严格案件查办。对涉企、涉个体工商户违规收费行为保持零容忍、严打击。对违规收费事项一律要求责任收费主体全部退还给涉及的经营主体,对确无法退还的部分予以没收。今年以来,全市已检查收费单位556家,立案查处违规收费案件19件,责令清退1549.5万元,罚没277.2万元,有力维护了经营主体合法权益。三是加强事前防范,构建长效机制。坚持“指导在前,预防在先”,今年我们在全市121家金融和水电气公用事业单位建立收费督导制度,制定监管部门、收费主体和收费管理员的“三方责任清单”,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在已建141家重点企业收费监测哨点基础上,进一步将监测哨点扩面覆盖至相关行业类别的个体工商户,跨前服务,提前预警,帮助经营主体及时排查发现违规收费问题线索。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违规收费整治“清风行动”,聚焦金融和水电气等重点领域,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健全长效监管机制,让收费主体不敢、不能违规收费。同时,进一步加大涉个体工商户收费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经营主体了解政策,增强维权的意识和能力。社会各界如有相关违规收费线索,欢迎拨打12315热线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中国江苏网记者:请问行政审批部门在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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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平(市行政审批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行政审批部门作为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在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积极作用。我们将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加大服务供给、降低经营成本等方面,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从登记到注销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更大力度支持个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首先,在个体工商户登记环节,对从事电子商务、无实体店铺的网络交易服务、咨询策划等无污染、无安全隐患行业的个体工商户,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可以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同时,鼓励社区(村)为从事居民生活服务业的个体工商户提供经营场所,并允许将经营场所进行集中登记。全面支持港澳台同胞在国家制定的行业清单范围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大陆居民享受同等条件等市场准入待遇。

其次,在个体工商户经营过程中,支持个体工商户直接变更经营者。对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可以直接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允许延续原成立时间、字号等。涉及有关行政许可的,将提供简化手续、优化审批服务。配套推动歇业制度落地。有效落实《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歇业制度规定,为暂时无法开展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办理歇业备案,协同市场监管、税务和医保等部门,优化相应的税收、社保办理手续,帮助个体工商户降低维持成本。规范中介服务。梳理更新全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涉审中介事项”。升级南通市网上中介超市平台,助推中介服务网上展示、网上竞价、网上选取和网上评价,为个体工商户获取中介服务提供便捷通道。

最后,在个体工商户注销环节,我们也将优化办理流程,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通过省企业注销网上一体化平台,集中受理个体工商户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社会保险等注销业务申请,协同有关部门分类处置、同步办理、一次办结。

除此之外,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我们将持续深化“个转企”改革,进一步加大经营主体培育力度,鼓励和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出台了《南通市“个转企”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联合市市场监管局等13个部门制定印发了“个转企”的具体措施,为“个转企”登记提供便利服务,实现登记程序由“个体工商户注销”和“新办企业”两个流程压缩为“个体工商户变更为企业”一个流程。允许“个转企”企业依法继续保留沿用原个体工商户名称中的字号、行业或经营特点。原行政许可仍在有效期内的,在符合法律法规、且实质审批内容不变前提下,直接更换新证,或签署旧证延续使用意见。

谢谢大家!

扬子晚报记者:请问市税务局领导,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离不开税费优惠政策的支持,在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请问税务局近期有哪些税费政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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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燕:我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首先,非常感谢各位记者朋友对税务工作的长期关心和大力支持,个体工商户是经营主体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和扩大就业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近期,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和《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公告明确了以下优惠政策。

一是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二是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其中,个体工商户不论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均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将自动为其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中该项政策的预填服务。实行简易申报的定期定额个体工商户,税务机关按照减免后的应纳税额自动进行税款划缴。三是六税两费的优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三类主体均可以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如果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报享受本次“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如果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谢谢大家!

南通报业记者:请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南通监管分局领导,辖内有哪些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色险种?通过何种途径可以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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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聪聪:感谢这位媒体朋友对我们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的关心和关爱。目前南通地区多数财产保险公司都有推出针对个体工商户的特色一揽子险种,这类险种全方位保障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人财物的安全,涵盖店内自有财产和客户财产损失、雇佣人员和顾客的伤亡等。例如:人保财险南通市分公司的“小微经营户综合保险”、平安财险南通中支的“店家保”“小微企业保”“雇主安心保”、太平洋财险南通中支的“商户保3.0”、国寿财险南通中支的“店家安心”、紫金财险南通中支的“小微企业安心保”等,不少特色险种保费低至1元/天,可由个体工商户投保时自由组合选择。此外,各家财产保险公司也有食品安全责任险、雇员责任险等险种,具体可通过相关财险公司客服热线、专属APP或线下网点获取。

谢谢!

主持人:谢谢。记者朋友们,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就开到这里,会后还可以进行单独采访。请大家以多种形式进行报道,让更多的个体工商户知晓政策、用好政策。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