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由于经营的问题被列入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对个人和企业经营有什么影响?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2-19 08:32 累计次数: 字体:[ ]

问:企业由于经营的问题被列入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这对个人和企业经营有什么影响?

答:开展联合惩戒是事后监管的重要环节,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市场主体,依法依规对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进行失信惩戒,并将相关失信行为记入其个人信用记录。包括依法依规限制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股票发行、招标投标、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享受税收优惠等行政性惩戒措施,限制获得授信、乘坐飞机、乘坐高等级列车和席次等市场性惩戒措施,以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行业性惩戒措施。以食品药品、生态环境、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养老托幼、城市运行安全等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直接相关的领域为重点,实施严格监管,加大惩戒力度。对拒不履行司法裁判或行政处罚决定、屡犯不改、造成重大损失的市场主体及其相关责任人、坚决依法依规在一定期限内实施市场和行业禁入措施,直至永远逐出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