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通市监发[2019]85号)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08-12 14:39 累计次数: 字体:[ ]

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发〔2019〕5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38号)、《省市场监管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苏市监办〔2019〕51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抽查的统一化、制度化、规范化,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以公平公正公开为遵循,以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为目标,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快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总体目标。通过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做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努力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部门内部统筹协调,充分整合日常监管任务,避免多头部署,做到“一个声音对基层”,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到2019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到2020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联合抽查常态化。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覆盖。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原则上所有行政检查都应通过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取代日常监管原有的巡查制和随意检查,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对列入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事项,实施随机抽查,原则上不再部署专项检查和“全覆盖”式巡查。

(二)坚持分类监管。在发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性、基础性作用的同时,对未列入市场监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事业性收费,特殊设备制造、安装、修理、检验检测,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计等事项,按现有监管方式严格监管。对特殊重要领域,要健全生产、检验管理信息系统,采用信息化手段实现生产检验数据自动采集、实时记录、留痕可查,严禁人为篡改。

(三)坚持问题导向。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重点检查。对通过大数据分析研判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过双随机方式,对所涉及的抽查事项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对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并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严重风险要进行过筛式排查。

三、主要任务

(一)严格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

省局根据《市场监管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的要求,制定了《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为全省统一的市场监管领域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分为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重点检查事项针对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重要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限,但不得超过100%;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为企业市场主体的5%。各业务条线可根据监管职能确定具体的抽查比例。

(二)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

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市局各业务处室可以根据定向抽查需要,依托市场主体库、条线业务软件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重点建好食品经营主体库等满足基层监管需要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产品、项目、行为等其他检查对象名录库。

市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以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为基础分别建立本级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各级各业务条线在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时,可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工作区域、技术特点以及担任角色等细化执法检查人员身份标签。对特定领域的抽查,还可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行业专家等参与,通过提供专家咨询意见等方式辅助工作,建立辅助检查人员库,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三)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

市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按照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的要求和省级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年度抽查计划。年度抽查计划应于每年1月初制定完成,原则上与省局计划统筹考虑,明确抽查比例、抽查范围和时间安排,并报上一级市场监管局备案。由总局统一制定抽查计划的业务条线,应按照总局统一计划要求实施。年度抽查工作计划以自然年为单位制定,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调整。2019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应于2019 年5月底前制定完成。

(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

按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检查对象由省、市、县三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分工进行抽取。抽取过程中,要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监管领域、执法队伍的实际情况,针对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风险程度以及信用水平,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比例,在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的同时,注重监管效果,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市局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分别负责本级执法检查人员的匹配工作。要综合考虑所辖区域地理环境、人员配备、业务专长、保障水平等客观因素,因地制宜选择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方式,既可以以本区域为单位抽查,也可以与相邻区域执法检查人员进行随机匹配;既可以电脑抽取,人工匹配,也可以电脑抽取,智能匹配。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抽取过程应要确保公开、公正,统一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双随机、一公开”模块中进行操作。

(五)合理确定抽查检查方式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监管实际情况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委托专业机构检查等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实施抽查检查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需要现场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应与被委托专业机构人员共同到场实施检查。抽查检查中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抽查检查效率和发现问题的能力。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

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的情形外,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在本次抽查任务完成后20 个工作日内,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涉及市场主体的抽查检查结果,要及时归集至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强化结果运用,加快推进涉企数据共通共享和部门联合惩戒,形成有力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对双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后续监管的衔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惩处力度,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防止监管脱节。

(七)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在地方政府统一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积极与市场监管领域各相关部门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监管机制,以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为跨部门联合检查的平台,实现部门联合抽查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倪建明同志任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负责综合协调工作。相关业务处室加强工作协同,负责做好各自监管领域抽查检查的业务指导、建库、督查、数据统计等工作。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努力确保取得实效。

(二)厘清责任边界。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严格依照总局文件规定的情形追责免责。对执法检查人员严格依据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制度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对象未被抽到或抽到时未查出问题,只要执法检查人员不存在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情形的,免予追究相关责任,有效保护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突出宣传培训。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重大意义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工作成效和先进经验,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督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努力建设一专多能的复合型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切实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

(四)强化考核督察。市局将进一步加大对 各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力度,定期通过督查检查、网络监测、抽样复查等方式进行考核,必要时可以将相关情况通报地方人民政府。各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市局将予以通报表扬,并可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上报推荐。

附件:江苏省市场监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15日

85号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