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市场监管局:重拳治乱 协同打击药品违法行为
来源: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18 09:26 累计次数: 字体:[ ]

2023年5月23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接到“南莫镇汤某可能购买到了假药(名为傣药)”案件线索,海安市场监管局随即对该产品(傣药)进行送检鉴定。经检验,该产品中含有“醋酸泼尼松、氨基比林、双氯芬酸钠和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被认定为假药。海安市市场监管局依据《行政执法机关移动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将该案移送海安市公安机关。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

(一)分级分类,在日常监管上出“实招”。将海安零售药店、医疗机构等按照风险高中低分为三级监管对象,根据监管等级探索飞行检查、交叉检查、智慧监管模式,及时筛查风险隐患,精准指导问题整改,压实药品安全主体责任,倒逼监管对象规范经营。海安市市场监管局聚焦常态长效,创新智慧监管,依托自主建设的药师服务信息平台,开展线上动态巡查,调度线下现场处置,精准倒逼监管对象规范经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线上线下同步检查零售药店378家次,检查医疗机构434家次,约谈企业26家,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50份,查办药品类案件25件。

(二)协同发力,在行刑衔接上使“妙招”。海安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共同协商搭建食品药品等民生领域违法线索共享平台,创新建设“行刑衔接”前沿哨点,通过信息共享、数据研判、自动预警等智能手段,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深度融合。通过该种模式,今年移送案件线索8个。在该案办理过程中,为明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固定“假药劣药”违法证据,海安市市场监管局主动向省局发出《关于明确“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含义的请示》,明确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的检测有效性,为该案及类似“假药”案件办理提供法制保障。该举也为省内首创之举,有力夯实区域药品监管技术支撑,加强监管法治保障。

(三)宣传引导,在搭建哨所上见“真招”。广泛开展集经营者、消费者、职业药师等多方的普法宣传,讲解假冒伪劣药品鉴别方法。组织“以案说法、以案说安”宣教活动,狠抓普法工作落实。发挥药店、社区医疗服务点“哨点”监测作用,构建“一方用药、多方监督”的安全防护体系。鼓励举报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线索,努力营造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累计举办“两品一械”法律法规暨安全知识公益讲座18场,举办大型广场宣传以及进社区进学校等公益活动28场,发放宣传手册4600余份,受众人数达3200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