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2019年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市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公告(2)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9-11-25 10:52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市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布如下:

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畜禽肉类、蔬菜类、鲜蛋类等食用农产品共计117批次,其中不合格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指标腐霉利。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文峰麦客隆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二)崇川区飞兵蔬菜摊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不合格食品依法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开展封存、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 、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核查处置结果将另行通告。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不合格指标原因分析:

腐霉利是一种低毒内吸性杀菌剂,具有保护和治疗双重作用,主要用于蔬菜及果树的灰霉病防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6)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2mg/kg。腐霉利对眼睛与皮肤有刺激作用,经口毒性低。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在种植过程中防治韭菜灰霉病时,超过推荐剂量、推荐频次用药或者没有坚持农药安全间隔期,都可能导致韭菜腐霉利检出值超标。

特此公告。

附件:1.合格产品信息

2.不合格信息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3日

附件1南通市2019年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市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合格信息(2).xlsx

附件2南通市2019年整治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市级食品专项监督抽检结果不合格信息(2).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