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5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13:41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2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36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布谷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紫米糯吐司面包(生产日期:2019-06-01,规格型号:散装称重,被抽样单位名称:江都区仙女镇诗妍食品店)

上述产品丙二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江苏布谷鸟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经排查,生产单位原料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苏布谷鸟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崇市监案字〔2019〕325号)并责令改正。

二、江苏融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忆海香浓香菜籽油(生产日期:2018-07-28,规格型号:1.8L/瓶,被抽样单位名称:扬中市苏佰业日用品超市)

上述产品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江苏融海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1000公斤,已销售100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生产单位标签标识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市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苏融海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通市监案字〔2019〕1326号)并责令改正。

三、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粉肠(咸味)(生产日期:2019-04-03,规格型号:称重计量,被抽样单位名称:江阴市澄北春夏副食超市)

上述产品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100公斤,已销售15公斤,库存85公斤企业自主焚烧销毁(在检验报告送达之前)。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生产单位原料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皋市顺鑫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皋市监案字〔2019〕0616-12号)并责令改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