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6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12-04 10:25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32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湾示范区冉启兵餐饮店使用的面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湾示范区冉启兵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冲洗不干净,内部管理不严格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湾示范区冉启兵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莲藕(酱腌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安徽好润多超市如皋江安加盟店销售的莲藕(酱腌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安徽好润多超市如皋江安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建光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建光水产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53公斤,已销售4.5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建光水产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7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时宜买仓储供应链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时宜买仓储供应链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公斤,已销售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筷子(复用餐饮具 餐馆自行消毒)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都味餐饮店使用的筷子(复用餐饮具 餐馆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都味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时间、冲洗时间过程控制不严导致的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都味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