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3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4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信息。马塘熟菜钱喻琳销售的海蜇头,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马塘熟菜钱喻琳,并对该单位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产品2公斤,已销售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马塘熟菜钱喻琳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调料碟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湾示范区旭贵餐饮店销售的的调料碟,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湾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湾示范区旭贵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清洗消毒完成后放置的环境问题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湾示范区旭贵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凉拌海蜇丝(自制)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先锋万东火锅店销售的的凉拌海蜇丝(自制),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通州区先锋万东火锅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产品1公斤,已销售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区先锋万东火锅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豆芽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江心沙农贸市场内杨元花销售的的豆芽,其中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江心沙农贸市场内杨元花,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产品7.50公斤,已销售7.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南通市海门区滨江街道江心沙农贸市场内杨元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2.5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