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5-28 09:1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5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山路店销售的青稞藜麦水果麦片(生产日期:2020-10-23,规格型号:240克/袋)

上述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山路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0袋, 共计4.8公斤,已销售已销售10袋, 共计2.4公斤,没收10袋, 共计2.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过程原因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山路店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山路店免于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