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3期)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9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1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开发区新开街道海荣水产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开发区新开街道海荣水产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14公斤,已销售2.1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区新开街道海荣水产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海洋蔬菜(烘干压缩裙带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漫捷食品店销售的海洋蔬菜(烘干压缩裙带菜),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漫捷食品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箱, 共计11公斤,已销售5箱, 共计1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