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6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3-03 17:2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9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菇味豆干(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日期:2019-06-25,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豆奇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免予处罚。

二、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山椒凤爪(山椒味)(生产日期:2019-07-03,规格型号:100克/袋,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江苏三企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上海百味林实业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6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免予处罚。并依法将违法线索向委托生产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移送,由委托生产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委托生产企业予以查处。

三、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香辣味豆干(非发酵性豆制品)(生产日期:2019-06-24,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豆奇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免予处罚。

四、港闸区乐城超市销售的弹筋派香豆干(泡椒味)(生产日期:2019-07-02,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悦之恋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文峰千家惠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0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港闸区乐城超市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南通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港闸区乐城超市免予处罚。

五、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港路店销售的香菇豆干(鸡汁味)(生产日期:2019-07-2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重庆悦之恋食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安徽福香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脂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港路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0公斤,已全部销售。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港路店依法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南通市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南通城港路店免予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