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13:59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五期),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老北京麻饼(五仁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吕四秦潭镇顾中杰商店销售的,标称如东县绿品园食品厂生产的老北京麻饼(五仁味),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如东县绿品园食品厂,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50公斤,已销售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绿品园食品厂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启东市吕四秦潭镇顾中杰商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0公斤,已销售4.3公斤,封存 5.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吕四秦潭镇顾中杰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6元,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

二、步步糕(热加工烘烤类)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吕四秦潭镇顾中杰商店销售的,标称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生产的步步糕(热加工烘烤类),其中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36公斤,已销售3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金大康食品有限公司启东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启东市吕四秦潭镇顾中杰商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9公斤,已销售5.58公斤,封存3.4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吕四秦潭镇顾中杰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9.3元,罚款3750元的行政处罚。

三、弹筋派香豆干(五香味)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海复镇快购超市销售的弹筋派香豆干(五香味),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海复镇快购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4.58公斤,封存0.4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海复镇快购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7.46元,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油条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吴吴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吴吴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4.58公斤,封存0.4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吴吴餐饮店作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海蜇皮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太家发海鲜楼销售的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太家发海鲜楼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公斤,已销售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太家发海鲜楼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葱油海蜇(餐饮食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陆府小鲜餐饮店销售的葱油海蜇(餐饮食品),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陆府小鲜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6公斤,已销售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陆府小鲜餐饮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2元,罚款8000元的行政处罚。

七、海蜇皮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领鲜餐厅销售的海蜇皮,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领鲜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6公斤,已销售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领鲜餐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八、醋椒海蜇(餐饮食品)

(一)抽检基本信息。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启东凤凰荟分公司销售的醋椒海蜇(餐饮食品),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启东凤凰荟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6公斤,已销售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小菜园南京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启东凤凰荟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7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苹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洪健果业店销售的苹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洪健果业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 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洪健果业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鲜橙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多客隆超市销售的鲜橙,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多客隆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 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多客隆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沃柑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润茂超市销售的沃柑,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润茂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1公斤, 已销售2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润茂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5.2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二、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孟凡峰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孟凡峰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9.4公斤,已销售29.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孟凡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4.1元,罚款147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三、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近海镇农贸市场卜祥田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近海镇农贸市场卜祥田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近海镇农贸市场卜祥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四、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久隆农贸市场陈锡斌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久隆农贸市场陈锡斌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久隆农贸市场陈锡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五、小青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新万福超市销售的小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新万福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新万福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4.2元,罚款1592元的行政处罚。

十六、油炸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外婆湾饭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外婆湾饭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01公斤,其余被经营者食用完,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外婆湾饭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8.3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七、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新建加盟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新建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1公斤, 已销售2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新建加盟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9.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八、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新建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新建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好润多超市海安新建加盟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九、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润品食品超市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润品食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5公斤,已销售4.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润品食品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1元,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牛蛙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县曲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卜芝生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县曲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卜芝生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公斤,已销售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县曲塘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卜芝生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4元,罚款78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辣椒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县曲塘农副产品市场王艳红销售的辣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县曲塘农副产品市场王艳红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县曲塘农副产品市场王艳红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6元,罚款78.4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二、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好鑫缘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好鑫缘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6公斤,已销售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好鑫缘超市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三、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好鑫缘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好鑫缘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5公斤,已销售4.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好鑫缘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5元,罚款337.5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四、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发到家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发到家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公斤,已销售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发到家超市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五、精选老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发到家超市销售的精选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发到家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5公斤,已销售7.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发到家超市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六、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家润多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家润多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5公斤,已销售3.3公斤,下架1.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家润多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37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七、牛蛙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鑫百汇商行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鑫百汇商行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鑫百汇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八、泥鳅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高新中心市场(殷明泉)销售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高新中心市场(殷明泉)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高新中心市场(殷明泉)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九、凉拌海蜇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锦衣玉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锦衣玉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6公斤,已销售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锦衣玉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多又鲜食品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多又鲜食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7.5公斤,已销售17.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多又鲜食品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4.6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一、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优乐鲜生鲜商行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优乐鲜生鲜商行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优乐鲜生鲜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9.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二、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友一鲜商行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友一鲜商行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公斤,已销售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友一鲜商行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6.4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三、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乔杨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乔杨水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5公斤,已销售4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乔杨水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8.9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四、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双甸农贸市场(王长发)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双甸农贸市场(王长发)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0公斤,已销售30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甸农贸市场(王长发)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3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五、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好又多超市双甸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好又多超市双甸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好又多超市双甸加盟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5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六、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2号碧桂园7栋109铺(陈小燕)销售的香蕉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2号碧桂园7栋109铺(陈小燕)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如东县掘港镇泰山路22号碧桂园7栋109铺(陈小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七、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小程蔬菜平价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小程蔬菜平价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小程蔬菜平价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4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八、橙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必富果商店销售的橙子,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必富果商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必富果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6.86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九、沃柑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必富果商店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必富果商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公斤,已销售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必富果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6.86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双甸志远水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双甸志远水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5公斤,已销售1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双甸志远水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一、小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海鲜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海鲜1号(陈良华)销售的小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海鲜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海鲜1号(陈良华)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30公斤,已销售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张贴召回公告,不合格产品货值较小,且梭子蟹是直接从海上捕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十二、大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海鲜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海鲜1号(陈良华)销售的大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海鲜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海鲜1号(陈良华)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张贴召回公告,不合格产品货值较小,且梭子蟹是直接从海上捕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十三、大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海鲜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海鲜2号(陈良根)销售的大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江苏洋口港经济开发区江苏洋口港海鲜商贸有限公司固定海鲜2号(陈良根)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张贴召回公告,不合格产品货值较小,且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十四、牛蛙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张汉友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张汉友水产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9公斤,已销售5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张汉友水产品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5.1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五、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曹埠镇中心农贸市场(顾玉华)销售的大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曹埠镇中心农贸市场(顾玉华)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8公斤,已销售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及时张贴召回公告,违法所得较少,且没有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十六、凉拌海蜇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福记兰居餐厅销售的凉拌海蜇,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福记兰居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6公斤,已销售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福记兰居餐厅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0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七、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河口镇陵园路8号(侯建峰)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河口镇陵园路8号(侯建峰)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河口镇陵园路8号(侯建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0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八、沃柑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河口镇陵园路8号(侯建峰)销售的沃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河口镇陵园路8号(侯建峰)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公斤,已销售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河口镇陵园路8号(侯建峰)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0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九、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鼎发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鼎发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公斤,已销售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鼎发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7.01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粑粑柑

(一)抽检基本信息。饮泉上漫村二十组(王世飞)销售的粑粑柑,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饮泉上漫村二十组(王世飞)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公斤,已销售1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饮泉上漫村二十组(王世飞)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一、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乐惠万家购物中心销售的韭菜,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乐惠万家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1.9公斤,已销售41.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乐惠万家购物中心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95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二、昂刺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秦灶农贸市场(蔺忠辉)销售的昂刺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秦灶农贸市场(蔺忠辉)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十三、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陈桥菜市场(李金兆)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陈桥菜市场(李金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十四、牛蛙

(一)抽检基本信息。秦灶农贸市场(郭和平)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秦灶农贸市场(郭和平)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40.5公斤,已销售40.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十五、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港闸区漪诚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港闸区漪诚水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27公斤,已销售2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十六、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港闸区王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港闸区王芳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十七、油炸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享蛙餐饮店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享蛙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享蛙餐饮店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八、油炸花生米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通小锅农家菜馆销售的油炸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通小锅农家菜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5公斤,已销售2.5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通小锅农家菜馆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76.5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九、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港闸区惠优佳超市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港闸区惠优佳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5公斤,已销售10.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六十、精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林倩水果店销售的精品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林倩水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林倩水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