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2024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三期)、(第四期),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咸五花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江海农工商超市销售的咸五花肉,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锡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开发区南通农场江海农工商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7.33公斤,已销售2.06公斤(抽检),封存下架45.27公斤,上述食品未销售给顾客。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镇江香醋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惠泽超市销售的镇江香醋,其中不挥发酸(以乳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惠泽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2 瓶, 共计9.60公斤,已销售12 瓶, 共计9.6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丹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状元糕(熟粉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好佳福连锁超市长江加盟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状元糕(熟粉类糕点),其中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好佳福连锁超市长江加盟店(个体工商户)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20公斤,已销售7.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刘理伟蔬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2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精制猪肉脯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家家乐超市桥头加盟店销售的精制猪肉脯,其中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家家乐超市桥头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0公斤,已销售2.378公斤(抽检),封存下架0.122公斤,上述食品未销售给顾客。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靖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馒头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好蒸汽早点店销售的馒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好蒸汽早点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81公斤,已销售98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好蒸汽早点店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宁夏枸杞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修远日用百货商行销售的宁夏枸杞,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修远日用百货商行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0公斤,已销售2.50公斤(抽检),上述食品未销售给顾客。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扬州市广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凉拌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庆余餐厅销售的凉拌海蜇头,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庆余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70公斤,已销售0.7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凉拌海蜇头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庆中君瑞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凉拌海蜇头,其中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庆中君瑞酒店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相关违法线索已移送至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消毒餐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
1.如皋市双兵餐饮店使用的消毒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如皋市叁壹叁羊庄餐饮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如皋市牛牛潮汕牛肉火锅店使用的小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如皋市锦之轩餐饮店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上述四份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双兵餐饮店、如皋市叁壹叁羊庄餐饮店、如皋市牛牛潮汕牛肉火锅店、如皋市锦之轩餐饮店分别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经营者清洗餐具(小碗)的洗洁精放多,未用流水清洗干净;消毒柜消毒时间不够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双兵餐饮店、如皋市叁壹叁羊庄餐饮店、如皋市牛牛潮汕牛肉火锅店、如皋市锦之轩餐饮店分别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青椒
序号 |
抽检基本信息 |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产品控制情况 |
行政处罚 |
负责核查处置单位 |
||||
购进 |
销售(未销售) |
封存方法(下架) |
召回 |
|||||
1 |
如皋市祥梅蔬菜经营部 |
噻虫胺 |
3.64公斤 |
3.64公斤 |
/ |
/ |
罚款2000元 |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正场花苑农贸市场白光辉 |
噻虫胺 |
10公斤 |
10公斤 |
/ |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0元,罚款200元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通州区石港镇许洁食品经营部(个体工商户) |
噻虫胺 |
5公斤 |
5公斤 |
/ |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0元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海安鲜优选生鲜超市 |
噻虫胺 |
5公斤 |
5公斤 |
/ |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8元,罚款2000元 |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十一、生姜
序号 |
抽检基本信息 |
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 |
||||||
被抽检单位名称 |
不合格项目 |
产品控制情况 |
行政处罚 |
负责核查处置单位 |
||||
购进 |
销售(未销售) |
封存方法(下架) |
召回 |
|||||
1 |
正场花苑农贸市场袁秀乔 |
噻虫胺 |
10公斤 |
10公斤 |
/ |
/ |
免于处罚(案源线索移送崇川区)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2 |
正场花苑农贸市场单来平 |
噻虫胺、噻虫嗪 |
7.50 公斤 |
7.50 公斤 |
/ |
/ |
免于处罚(案源线索移送崇川区)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3 |
通州区十总镇陈兴超市 |
噻虫胺、噻虫嗪 |
19.50公斤 |
19.50公斤 |
/ |
/ |
免于处罚(案源线索移送如东县)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4 |
石港农贸市场陈建勋 |
噻虫胺、噻虫嗪 |
5公斤 |
5公斤 |
/ |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0元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5 |
石港农贸市场蔡红飞 |
噻虫胺 |
5公斤 |
5公斤 |
/ |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00元 |
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6 |
海安县特易购超市 |
噻虫胺 |
17公斤 |
17公斤 |
/ |
/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65.3元,罚款500元 |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7 |
海安润品食品超市 |
噻虫胺 |
10 公斤 |
10 公斤 |
/ |
/ |
不予立案,已对供货商立案。 |
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