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抽)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4期)
根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九期)、《南通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一期)、(第二期),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面碗(自行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老渔翁鱼汤面馆使用的面碗(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老渔翁鱼汤面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洗洁精过量使用、冲洗次数太少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老渔翁鱼汤面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碗(自行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农夫鱼粉店使用的碗(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农夫鱼粉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二次冲洗不充分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农夫鱼粉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筷子(自行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正华锅盖面馆使用的筷子(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正华锅盖面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洗洁精使用不当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正华锅盖面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小碗(自行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辣星人小吃店使用的小碗(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辣星人小吃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洗洁精过量使用、冲洗次数太少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辣星人小吃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董糖(糕点)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鸿灿贸易有限公司在线上淘宝店销售的,标称南通麒麟阁食品厂开发区分厂生产的董糖(糕点),委托生产企业为南通景福斋食品有限公司。其中大肠菌群、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麒麟阁食品厂开发区分厂,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抽样产品非该单位生产,当地监管部门未予立案。
(三)委托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景福斋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1盒, 共计4.8公斤,已销售11盒, 共计4.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景福斋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6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鸿灿贸易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11盒, 共计4.8公斤,已销售11盒, 共计4.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六、大牛奶(酥性饼干)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西亭镇三海超市销售的大牛奶(酥性饼干),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西亭镇三海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七、奶油味花生仁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紫龙食品经营部销售的奶油味花生仁,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紫龙食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八、大牛奶(饼干)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销售的大牛奶(饼干),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1.5公斤,已销售41.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6.2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牛肉馅水饺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尚购食品超市销售的牛肉馅水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尚购食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袋,共计2公斤,已销售4袋,共计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尚购食品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潮糕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文泉食品店在线上淘宝店销售的,标称如皋市林梓潮糕店生产的潮糕。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如皋市林梓潮糕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核查,当事人无该批次生产、销售记录,当地监管部门予以销案。
(三)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如皋市文泉食品店,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5.8公斤,已销售5.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文泉食品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5元,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一、碗(复用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王顺利牛肉汤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王顺利牛肉汤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王顺利牛肉汤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二、大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翟师傅老鸭汤粉丝馆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翟师傅老鸭汤粉丝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时间过短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翟师傅老鸭汤粉丝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三、小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南湖渔港餐厅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南湖渔港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时间过短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通州区南湖渔港餐厅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四、小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妞汤包馆使用的小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妞汤包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时间过短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晨妞汤包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五、辣椒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区北宸食品超市销售的辣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区北宸食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区北宸食品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9.8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六、小碗(自行消毒餐饮具)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慧楠餐饮店使用的小碗(自行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慧楠餐饮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未完全洗净洗涤剂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慧楠餐饮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七、精品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优厨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精品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优厨企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4.50公斤,已销售24.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十八、小砂锅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张琴小吃店使用的小砂锅,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张琴小吃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店内员工对餐具的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张琴小吃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十九、消毒餐具(碗、盘子、碟子、杯子、勺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囍道鲜牛火锅店使用的消毒餐具(碗、盘子、碟子、杯子、勺子),标称生产企业名称为海安合成餐具消毒配送服务部,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合成餐具消毒配送服务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合成餐具消毒配送服务部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囍道鲜牛火锅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对供应商供应的餐具质量把关不严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囍道鲜牛火锅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十、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华飞土灶柴火鸡馆使用的盘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华飞土灶柴火鸡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员工操作不到位,餐具未清洗、消毒干净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华飞土灶柴火鸡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市富乐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市富乐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店内员工对餐具清洗、消毒不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市富乐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二十二、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佳之信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佳之信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佳之信蔬菜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