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2023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二期),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砂糖桔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易买购超市销售的砂糖桔,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易买购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易买购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1元,罚款4110元的行政处罚。
二、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易买购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易买购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易买购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1元,罚款4110元的行政处罚。
三、精品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上海如海超市文鹏加盟店销售的精品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上海如海超市文鹏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上海如海超市文鹏加盟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6元,罚款1760元的行政处罚。
四、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玉平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玉平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公斤,已销售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玉平蔬菜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18公斤,已销售3.1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中远路分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1.07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六、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百晟果鲜水果超市销售的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百晟果鲜水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4.50公斤,已销售34.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七、圆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渝村火锅店使用的圆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渝村火锅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店内员工餐具清洗不到位,负责人对清洗环节把关不严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渝村火锅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猪头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沪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头肉,菌落总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沪丰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9公斤,已销售5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沪丰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419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九、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海门区宏伟市场施祖健销售的豇豆,倍硫磷、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海门区宏伟市场施祖健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公斤,已销售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海门区宏伟市场施祖健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9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区九九九超市销售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区九九九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0公斤,已销售7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区九九九超市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