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1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3-02-10 14:4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通市2022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公告》(第五期),现将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港闸区晓董蔬菜店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港闸区晓董蔬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袋, 共计10公斤,已销售1袋, 共计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韭菜

(一)抽检基本信息。幸福菜市场(卢建华)销售的韭菜,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幸福菜市场(卢建华)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袋, 共计7.5公斤,已销售1袋, 共计7.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幸福菜市场(卢建华)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2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三、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快伽买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快伽买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四、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黄美云蔬菜店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黄美云蔬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五、小黄豆芽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及鲜风蔬果超市销售的小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及鲜风蔬果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及鲜风蔬果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0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六、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圣品水果批发部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圣品水果批发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0公斤,已销售4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圣品水果批发部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七、年糕(小)

(一)抽检基本信息。虹桥市场芦建英销售的年糕(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虹桥市场芦建英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块,已销售8块,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虹桥市场芦建英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2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八、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好盼姐生鲜果蔬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好盼姐生鲜果蔬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袋, 共计13.5公斤,已销售1袋, 共计13.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九、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张芝山镇陈文龙日杂店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锡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张芝山镇陈文龙日杂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9公斤,已销售9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2.44元。

十、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通州区福万家超市张芝山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锡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通州区福万家超市张芝山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49元。

十一、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叶鲜宗生鲜店销售的豇豆,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叶鲜宗生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袋, 共计11.6公斤,已销售1袋, 共计11.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十二、炒豆(烘炒类)

(一)抽检基本信息。开发区竹行街道大德福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江苏明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炒豆(烘炒类),其中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如东县绿品园食品厂,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50公斤,已销售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江苏明锋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9.8元,罚款6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开发区竹行街道大德福生活超市,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0公斤,已销售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区竹行街道大德福生活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08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三、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好买购超市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好买购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1公斤,已销售3.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好买购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58元,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四、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好买购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好买购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24公斤,已销售3.2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十五、黄鳝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邵正学水产海鲜经营部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邵正学水产海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十六、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佳世客购物中心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佳世客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十七、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佳世客购物中心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佳世客购物中心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 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十八、鲫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建隆超市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建隆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建隆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5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十九、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建隆超市销售的豇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建隆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24公斤,已销售3.2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建隆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5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豇豆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市王会勇蔬菜店销售的豇豆,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王会勇蔬菜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7公斤,已销售7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市王会勇蔬菜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4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一、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佳美超市名人苑加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0公斤,已销售3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十二、老姜(湿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老姜(湿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2公斤,已销售22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欧尚超市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63.56元,罚款15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三、蟹黄味豆瓣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市吉宝食品超市销售的蟹黄味豆瓣,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市吉宝食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市吉宝食品超市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68.51元,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四、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坤龙蔬菜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坤龙蔬菜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十五、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扬城生鲜超市店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扬城生鲜超市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十六、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茹启红蔬菜批发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茹启红蔬菜批发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00公斤,已销售175公斤,剩余25公斤报废处理,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茹启红蔬菜批发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52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七、老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德石蔬菜摊销售的老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德石蔬菜摊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德石蔬菜摊作出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十八、特级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扬城生鲜超市店销售的特级香蕉,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扬城生鲜超市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5公斤,已销售4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二十九、醉泥螺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一味鲜餐馆销售的醉泥螺,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一味鲜餐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5公斤,已销售1.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一味鲜餐馆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37元,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醉虾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一味鲜餐馆销售的醉虾,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一味鲜餐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0.6公斤,已销售0.6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崇川区一味鲜餐馆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837元,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一、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海雨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噻虫嗪、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海雨水产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十二、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方春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方春生鲜超市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十三、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崇川工王石才干鲜果品经营部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崇川工王石才干鲜果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85公斤,已销售88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十四、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钱立群 百通水产批发市场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钱立群 百通水产批发市场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00公斤,已销售80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十五、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纪军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纪军水产品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250公斤,已销售225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十六、佳农进口香蕉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世纪花城分公司销售的佳农进口香蕉,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世纪花城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8公斤,已销售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世纪花城分公司作出罚款75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七、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世纪花城分公司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世纪花城分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4公斤,已销售3.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润邗商业有限公司世纪花城分公司作出罚款750元的行政处罚。

三十八、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销售的生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崇川区辉田日用品超市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三十九、田月软胶囊

(一)抽检基本信息。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田月软胶囊,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江苏辰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不合格产品393公斤,已销售39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必富果商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3594.35元,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十、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细秀面食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细秀面食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餐具清洗不彻底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细秀面食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一、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安相遇融合餐厅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安相遇融合餐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餐具清洗不彻底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安相遇融合餐厅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二、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五组(牛帅帅)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五组(牛帅帅)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餐具清洗不彻底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惠萍镇永胜村五组(牛帅帅)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三、筷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嘉汇牛肉汤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嘉汇牛肉汤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餐具清洗不彻底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嘉汇牛肉汤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四、盘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惠小歇小吃店使用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惠小歇小吃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柜使用不规范,消毒时间不够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惠小歇小吃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五、多边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锦绣程饭店使用的多边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锦绣程饭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柜使用不规范,消毒时间不够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锦绣程饭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六、餐具消毒套装

(一)抽检基本信息。海门区苏孝春川味馆用的餐具消毒套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海门区苏孝春川味馆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上家清洗消毒不彻底,自身未查验清洗情况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海门区苏孝春川味馆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七、汤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马麦麦得拉面店使用的汤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马麦麦得拉面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消毒柜使用不规范,消毒时间不够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马麦麦得拉面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八、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海门区锦绣幼儿园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海门区锦绣幼儿园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清洗消毒不彻底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海门区锦绣幼儿园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四十九、筷子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东县新店镇初级中学使用的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东县新店镇初级中学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一次性洗涤的筷子较多,不能被洗涤剂所覆盖,灭菌不彻底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东县新店镇初级中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餐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通州区南兴幼儿园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锡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通州区南兴幼儿园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餐具清洗消毒问题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通州区南兴幼儿园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一、餐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锡通园区小学使用的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苏锡通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锡通园区小学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餐具清洗消毒问题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锡通园区小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二、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永阳小学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永阳小学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永阳小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三、餐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永阳小学使用的餐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永阳小学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食品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永阳小学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四、椭圆餐盘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东陈镇雪岸幼儿园使用的椭圆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东陈镇雪岸幼儿园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未清洗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东陈镇雪岸幼儿园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五、小蓝边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马麦麦得拉面店使用的小蓝边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马麦麦得拉面店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没有全部清洗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马麦麦得拉面店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六、饭碗

(一)抽检基本信息。如皋市东陈镇东陈幼儿园使用的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如皋市东陈镇东陈幼儿园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因未清洗到位导致指标不合格,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如皋市东陈镇东陈幼儿园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十七、生姜

(一)抽检基本信息。启东市和合镇兴和农贸市场(杨祖琴)销售的生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启东市和合镇兴和农贸市场(杨祖琴)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启东市和合镇兴和农贸市场(杨祖琴)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八、鳊鱼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金兵水产品批发经营部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金兵水产品批发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4公斤,已销售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范金兵水产品批发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24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五十九、梭子蟹

(一)抽检基本信息。开发区中兴街道飞鹏海产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开发区中兴街道飞鹏海产经营部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制作该批次不合格产品2.5公斤,已销售2.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开发区中兴街道飞鹏海产经营部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17.5元,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六十、牛蛙(活)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九万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九万利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不合格产品10公斤,已销售1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因当事人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