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昌东代表:
随着居民家庭药品储备意识逐渐增强,妥善处理家庭过期药品已成为一个重要课题,普及和规范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意义重大。您的建议很有建设意义,我局非常重视,现对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强化制度建设,形成常态机制
《药品管理法》对药品生产、销售、使用都做了明确要求,但对于过期药品、特别是零散家庭过期药品的回收处理,并无具体规定。虽然过期药回收没有明确的责任主体和规范流程,不属于法定职责,但近年来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市局引导、各区县推进的形式,积极推广设立“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崇川、开发区、如东、海安、启东、海门各局结合实际,积极遴选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强的零售药店作为定点回收单位。同时各地在前期试点推进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启东制订了《启东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考核办法》《启东市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管理制度》,开发区出台了《南通开发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制度》,崇川等地统一定制回收箱、印发登记簿、销毁回收药品,进一步健全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机制。
二、加强宣传引导,形成部门合力
我市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管等部门积极配合,共同推进过期药规范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制作安全用药动画宣传视频,科普药品储存、过期药品回收等方面的注意事项,引导群众按需购买,不盲目囤药;积极引导零售药店根据市场需求实行药品拆零销售,避免药品浪费;各地结合“用药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开展现场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率和认知度。健康卫生委员会不断完善处方管理体系,要求各相关医疗机构做好合理用药相关事宜,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规范开具处方,不得开大处方、超量开药,同时开展“药师进万家”主题公益活动,开展个体化、全程化药学服务。南通市城市管理局利用居民小区有害垃圾投放点,进一步回收过期药品,确保过期药品得到安全、有效的处理。
三、持续推进布局,扩大回收管理
我市按照“合理布局、便民服务”的原则,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遵循公开、便民、择优的原则,持续将具备一定规模和实力、管理规范的相关单位吸收到过期药品定点回收单位队伍中来。崇川区市监局今年联合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全区1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增设为“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单位”,首次把定点回收单位拓展至医疗机构。海安市监局联合南通普泽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过期药品有奖回收活动。目前,全市共计统筹布局固定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点227家,源头防控过期药品流入非法渠道、污染环境。
药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我局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持续强化安全用药宣传管理,推动过期失效药品定点回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开展,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我局也会将委员意见向上级部门反映,争取得到相关部门在立法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各个主体在过期药品回收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解决过期药品处置问题,从而更好地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之处,请予指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