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1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0-01-15 13:47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3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14期)》,现将涉及我市的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港闸区森果王果仁食品厂生产的琥珀核桃仁(生产日期:2018-12-01,规格型号:散装)标称生产单位:港闸区森果王果仁食品厂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规定标准。

经调查,港闸区森果王果仁食品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2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储运不当导致该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港闸区森果王果仁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港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港市监案字(2019)092号)并责令整改。

二、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庆余加盟店销售的原味步步糕(油炸类热加工)(生产日期:2019-03-24,规格型号: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规定标准。

经营环节处置情况。经调查,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庆余加盟店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千克,已全部销售完。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庆余加盟店依法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好润多超市如皋庆余加盟店免予处罚。

生产环节处置情况。经调查,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产品5 千克,已全部销售完。经排查,因生产工艺问题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皋市监案字〔2019〕0451-01号)并责令整改。

三、南通维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前腿肉(猪肉)(生产日期:2019-04-23,规格型号:散装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湖北省襄阳市宜城市襄大农牧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磺胺类(总量) 不符合规定标准。

经调查,南通维成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80公斤,已销售10公斤,库存70公斤全部退回供货商。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通知,但未有召回。南通维成超市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江苏省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维成超市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编号:通州湾市监案字〔2019〕24号)。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