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1-14 10:14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7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58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0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2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3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生产的状元糕(生产日期:2021-05-06,规格型号:150g/盒)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皋市九华镇宏江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皋市监处罚〔2021〕0800832号)并责令改正。

二、南通通润发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烤香鱼(抽样日期:2021-09-07,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通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08公斤,已销售5.0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通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通润发超市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三、崇川区麦隆食品超市销售的蛋黄肉松味月饼(抽样日期:2021-09-07,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崇川区麦隆食品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销售4公斤,下架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崇川区麦隆食品超市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崇川区麦隆食品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四、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多彩花生(抽样日期:2021-09-09,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20公斤,已销售20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润良商业有限公司免于行政处罚。

五、启东市丰茂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葱油麻切(抽样日期:2021-10-13,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启东市丰茂商贸有限公司共购进该批次产品33公斤, 已销售26.47公斤,没收6.5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储运不当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启东市丰茂商贸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启东市丰茂商贸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启市监处字【2021】00406号)并责令改正。

六、南通市康仔食品厂生产的葱油麻切(生产日期:2021-09-28,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市康仔食品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33公斤,已销售3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经营环节储运不当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南通市康仔食品厂的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成品的储存等均符合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康仔食品厂免于行政处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