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11-04 13:56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1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蒲小烧白酒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市名池酒业有限公司销售的蒲小烧白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企业,并对南通市名池酒业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200瓶, 共计564公斤,已销售1200瓶, 共计564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市名池酒业有限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二、卤耳片

(一)抽检基本信息。南通好润多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通泰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耳片,其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泰和食品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和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共生产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南通泰和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金额40元,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流通环节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海安市市场监管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及时送达南通好润多超市有限公司,并对该企业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单位共购进该批次产品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当事人在食品采购时严把索证查验关,且在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不合格卤耳片积极实施召回。当地监管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作出免予处罚的决定。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