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2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6-02 10:10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4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销售的麻圆(生产日期:2021-09-24,规格型号: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6公斤,已销售13.87公斤,封存、下架2.1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经调查,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45公斤, 已销售4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东市监处罚【2022】 62号)并责令改正。

二、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销售的咸味麻圆(生产日期:2021-09-26,规格型号:称重),标称生产企业名称: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

上述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共购进该批次产品12公斤,已销售9.37公斤,封存、下架2.63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但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企业生产过程问题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因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履行了法律规定的进货查验和索票索证义务,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如皋佰来客日用品超市免于行政处罚。

经调查,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41公斤, 已销售4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欢乐食品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东市监处罚【2022】 62号)并责令改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