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1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1-18 15:18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4期)》、《省市场监管局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5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产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天福海苔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烤海苔(烧寿司海苔)(生产日期:2020-09-03,规格型号:140g克/袋)

上述产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天福海苔水产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2箱, 共计28公斤,已销售 2箱, 共计28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仍在召回中。经排查,因产品原料菌落总数超标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天福海苔水产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项的规定,启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天福海苔水产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启市监处字【2020】第00288号)并责令改正。

二、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桃酥(生产日期:2020-06-21,规格型号:458克/盒)

上述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共生产该批次产品12盒, 共计2.75公斤,已销售 12盒, 共计2.75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一品酥食品有限公司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皋市监处字〔2021〕0100016-01 号)并责令改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