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期)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07-09 09:13 累计次数: 字体:[ ]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市场监管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32期)》,现将涉及我市的部分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通市港闸区美发食品厂生产的步步糕(生产日期:2021-02-01,规格型号:称重)

上述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经调查,南通市港闸区美发食品厂共生产该批次产品21公斤,已销售21公斤。该单位依法发出召回公告,未有召回。经排查,因生产过程控制不严导致该批产品不符合标准规定。南通市港闸区美发食品厂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三)项的规定,崇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南通市港闸区美发食品厂作出行政处罚(崇市监处字[2021]312号)并责令改正。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