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文书
来源: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5-06-23 字体:[ 大 中 小 ]
司法部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具有普遍适用性,不同的行政执法机关均可使用。
《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中的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专门适用于市场监管领域,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可根据检查事项的不同有针对性地使用相应格式文本。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使用司法部印发的《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未作规定的,根据检查工作需要,使用《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中的行政检查文书格式文本。
附件:《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
行政检查文书基本格式文本(司法部).doc
市场监管行政检查工作规范.docx